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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秦某波、李某提起公诉
2020-10-21 14:52: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日前,徐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秦某波、李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0年2月20日,被告人秦某波、李某通过事先踩点,预谋盗窃徐州市某邮政支局。次日凌晨,被告人秦某波、李某采用翻墙入室的方式进入该邮政支局营业大厅内,被负责守夜的孟某元发现,被告人秦某波、李某二人分别按压被害人孟某元身体,并采取扼颈、捂嘴等方式压制其反抗,期间,被告人秦某波从营业大厅内拿一铅封专用钳击打被害人孟某元头部,致其当场死亡。而后,被告人秦某波、李某劫取少量现金逃离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秦某波、李某以暴力手段抢劫财物,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被告人秦某波、李某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