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会签《关于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考察帮教案件化、规范化办理,提高帮助、教育质量和效果。
一、细化考察帮教的分工和职责,避免定位模糊。《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委托司法局依法开展监督考察工作。司法局在监督考察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协助完成矫治、教育和帮扶工作,并细化了各自职责,提升考察帮教质效。
二、规范考察帮教的方式和内容,避免流于形式。《意见》明确,司法局对检察机关移送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逐一建档,制定考察方案,确定监督考察小组、考察方式、保密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确保提高考察帮教方案针对性;同时要求根据考察具体情况可适时调整,以确保考察帮教内容的可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达不到矫治的目的。
三、强化考察帮教中协作和配合,避免沟通不畅。《意见》明确了双方协作配合和沟通机制,确定联络专员,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考察帮教对象,共同开展工作促使完成义务教育;对有就业意愿的,协同给予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司法局应及时通报考察、帮教对象情况,发现考验期间有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督考察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通知检察机关,确保实时掌握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