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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丨政策解读】王旭奇检察长进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
2021-06-03 08:34: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6月1日,徐州市举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新闻发布会。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徐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柱生,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涛,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涛带头宣讲,要求抓实抓好“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坚决守住铁规禁令红线底线。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

  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规过问案件的“防火墙”“高压线”。

  宣讲会上,王旭奇检察长通报了市检察院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和高检院、江苏省院的工作要求,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徐州指导组和市教育整顿办的精心指导下,充分运用去年试点期间好的做法,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徐州检察样板。

  一是抓实教育引导。邀请高检院检务督察局、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处领导作“三个规定”专题辅导讲座和政策解读,编印《“三个规定”学习读本》《“三个规定”应知应会》《顽瘴痼疾典型案例》,制作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微课视频和“三个规定”用“画”说微课件,在全国政法机关率先为干警定制“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对来电说情打招呼的作出语言提醒,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个规定”,研究落实举措,办公室摆放“三个规定”提醒桌牌,向干警及家属发放一封信,认真梳理“十必填”情形,让干警直接参照执行,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向干警和社会公众推送宣传“三个规定”微信、微动漫等,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引导氛围。

  二是创新方法手段。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三个规定”直报制度,基层院和市院干警“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没有中间环节审签,直接报送市检察院专门负责人,抓住了减少中间环节、严实保密规定、严格查阅审批三个关键点,提升了填报实效,经验做法被高检院采用。推动云龙区院研发的“案件空间”辅助办案小程序并升级为“阳光e检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开应用,有效规范了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接触交往行为,受到中央驻点指导组、省委政法委高度肯定。

  三是着力常治长效。对2016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倒查,有无违反“三个规定”情形,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起到震慑作用。针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院领导对“零报告”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逐一追问。实行“三个规定”月通报制度,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今年1-5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410件。

  为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走深走实,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王旭奇检察长代表全市检察干警郑重承诺,不得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利害关系人说情打招呼及不当接触交往。检察机关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检察人员有违反“三个规定”等行为,请拨打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电话:0516-12309,邮寄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检务督察处收),检察机关将认真核查,严肃追责。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