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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睢宁:六份检察建议化解七年行政争议
2020-07-13 08:55: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卢志坚 王威

  “这些年我们村委会太难了!检察院维护公正,为我们去掉了一块心病!”日前,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检察官到该县古邳镇古邳村回访时,村党支部书记杨道玲激动地说。

  杨道玲的心病是村委会因一个新建小区而于2013年被卷入了一起行政争议。这起行政争议与关联的民事案件先后经历了行政处罚、行政非诉执行、民事执行、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诸多环节,直到检察机关介入后,履行检察职能,向县法院、国土部门共发出6份检察建议,才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还挖出了虚假诉讼犯罪线索。

  开发商违约留烂尾村委会背锅受处罚

  古邳镇是历史文化名镇,古称“下邳”。在推进小城镇建设进程中,一个名为“古邑新村”的居住小区于2011年底在古邳村动工。负责该项目开发的美建公司与17户村民签订协议,以集资建房的名义在村民约9000平方米的宅基地上建设一个6幢5层的居住小区,由周某等三名承建商施工。

  2012年4月,美建公司没有履约给付工程款,工程建至3层即告停工,形成烂尾。因无合法报建手续,该项目也被县国土部门立案调查。

  “这个半截子工程让拆迁户、承建商多次信访,村委会压力很大!”古邳村党支部书记设法联系上了久未露面的美建公司负责人,对方却称资金链断裂,让村委会自己想办法。

  面对美建公司甩锅,村委会只得与承建商及拆迁户协商重启工程。自2012年11月起,由村委会负责协调监管工程,并以“古邑新村”售房部名义向村民融资,解决承建商资金紧张问题。2013年6月,工程完工。

  就在竣工前两个月,村委会收到睢宁县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土部门认定古邳村委会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居住小区,对其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罚款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古邳村委会在法定期间内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睢宁县国土部门经催告后,于2015年8月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9月,法院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冻结村委会账户资金16万元。

  涉案建筑再被查封村委会陷窘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14年2月,“古邑新村”小区1号和2号楼部分房屋共65套遭法院查封。申请查封的正是承建这两幢楼的周某。

  原来,2013年11月,周某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将美建公司诉至睢宁县法院,要求对方给付“古邑新村”工程款919.76万元及利息。庭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民事调解书确认。后美建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周某于同年12月14日申请执行。2014年1月,法院作出查封执行裁定。

  古邳村委会认为,调解协议中周某一方有虚增工程款之嫌,且该小区建筑已被行政没收,属于国有资产,而法院却又将其中的千万元房产认定为美建公司资产并查封,前后矛盾。2014年3月,古邳村委会以案外人身份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终止查封。

  直到4年之后,2018年7月法院才作出裁定书,认定美建公司开发涉案房产,系房产权利人,裁定驳回村委会异议请求。

  古邳村委会不服裁定,同年8月3日,又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几年官司下来,古邳村委会身陷窘境:一方面因“违法用地”被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又因涉案房产被没收、查封,闲置多年,无法归还村民数百万融资款而身陷经济纠纷,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制发六份检察建议理明违建小区糊涂账

  2019年1月,睢宁县两会期间,作为县人大代表的杨道玲向旁听小组的检察人员反映相关情况,请求检察机关介入监督。

  “我们迅速开展调查,发现这起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领域行政争议已持续多年,又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织,案情疑难复杂,给当地小城镇建设及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尽快化解争议、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已刻不容缓。”睢宁县检察院检察长徐智平说。

  经调阅案卷,核实关键事实,并与法院、国土部门就相关法律问题深入研讨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在这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村委会并非责任主体,法院行政裁定书存在认定事实等错误;国土部门将村委会作为处罚对象认定错误,对于违法占地的美建公司未予行政处罚,属于行政不作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2019年3月8日,睢宁县检察院针对法院行政裁定错误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月29日,该院向国土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纠正错误、依法履职。

  国土部门于2019年5月对美建公司立案查处,并对其作出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9月,国土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原对古邳村委会的执行,法院同日裁定终结原执行。随着古邳村委会账户解冻,其被执行人帽子终被摘去。

  对于周某诉美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检察机关发现该案涉嫌虚假诉讼,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于2019年4月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撤销原执行裁定书,并经再审于今年1月判决撤销原调解书,驳回周某诉讼请求。

  2019年4月,检察机关同时还发出两份检察建议,推动法院撤销古邳村委会提起的执行异议裁定书和执行异议民事判决书。2019年10月,法院撤销原裁定,同时认为相关判决确有错误,并决定再审。再审期间,村委会已于今年4月撤诉。

  至此,从2013年4月村委会被处罚算起,这起长达7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

  近日,古邳村又传来好消息:现阶段涉案占地已符合古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其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睢宁县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各方确定妥善处置方案,继续把好事办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