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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时代之使命,书写徐州检察司法为民的宏伟篇章——徐州检察史话
2021-11-29 09:47: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作者:李法录 张睿

  一生一世跟党走,一心一意守正义。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中央苏区成立。随着红色政权的建立,包括检察制度在内的人民司法制度得以确立。人民检察植根红都,这是人民检察事业的光辉起点。人民检察机关从瑞金沙洲坝“人民检察第一门”出发,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砥砺前行,走过了90年的光辉历程!

  至今年,于1951年1月建立的徐州检察机关也已走过70年的漫长岁月,70年的艰辛历程中,构筑起徐州检察“听党指挥”这一永远不变的“检魂”。新时代、新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徐州检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努力锻造“四铁三型”检察队伍,以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向“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奋进。

  在隆重庆祝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今天,我们以时间为笔,历史作卷,串起徐州检察的闪光足迹,诠释徐州检察的历史经验,描绘一代又一代徐州检察人用青春和汗水谱写的绮丽诗篇。

艰苦奋斗初创期

1951年-1968年

  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铿锵脚步,徐州市检察机关在相当困难的条件下得以创建。徐州市人民检察署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不畏艰辛,在发挥“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作用、创建符合国情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道路上大胆实践,探索前行……

  时光拉回到70年前的建国初期。

  1951年1月,徐州市人民检察署组建,魏玉华同志成为徐州市人民检察署首任检察长。

五十年代徐州人民检察署印章

    徐州人民检察署首任检察长魏玉华同志,山东苍山县人,1919年生,1938年入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历任八路军115师团政治处特派员、沂河支队政治处特派员、鲁南峄县县委书记、台枣地区农委书记。1951年1月出任徐州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后任徐州市委副书记、扬州市委书记等职。1983年离职休养,1998年10月逝世。

  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共中央于1950年10月10日发布了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的指示。1951年元月,刚刚组建的市检察署在中共徐州市委领导下,全情投入到这场斗争中来,同时开展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和单位检察运动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执行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问题,防止和纠正错捕错诉现象,对“稳、准、狠”地打击反革命罪犯,为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发展经济及保证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作出了检察贡献。

  1956年,随着法制的逐步健全,检察机关已经全面担负起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任务。该年7月,侦查机关以私杀耕畜罪(杀害集体的大牲口破坏生产、损害集体利益),把一名农村妇女乔某的案卷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而当地群众反映,乔某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村妇女,根本没有作案动机。乔某辩称裤角上是在给花生地锄草时沾上的花生叶汁。检察人员采摘来花生茎叶做实物实验,证明嫌疑人乔某的辩解完全属实,于是对乔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当地群众赞誉检察机关就是为民请命的“包青天”。

  1960年,我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指示,认真履行检察职能,重点打击凶杀、投毒、纵火、重大破坏、集团性犯罪等八类破坏人民民主专政的严重犯罪活动,全年批捕起诉的对人民政权构成重大威胁的反革命集团案件就有12起,狠狠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

  前进的道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1968年,随着我国检察制度进入中断阶段,徐州检察的前进步伐暂停,冬天来临。

快速发展重建期

1978年-1985年

  冬天总会过去。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重建人民检察制度和人民检察机关,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得以重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徐州市检察机关重新走上了全面发展之路。

  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1978年8月至10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徐州地区分院和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对外挂牌办公。

  恢复重建的徐州地区检察分院下辖丰县、沛县、铜山、睢宁、邳县、新沂、东海、赣榆等基层检察院,系统内共有干警76名。

  重建后的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内部仅设置2科1室,即审查批捕起诉科、监所检察和违纪案件调查科、办公室,系统内共有21名检察干警。后来,随着工作内容的不断丰富,人员逐渐增加。

  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颁布的还有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六部法律。

  至1989年,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权得到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逐步行稳致远。

  1983年3月1日,徐州地市合并,地区分院并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就是目前很多在职的老徐州检察人记忆中无比亲切的徐州市青年路55号。

  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检察机关也在诉讼监督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江苏某市一农民孙某某被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1983年被投入徐州监狱(原省第四监狱)接受劳动改造。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诉200余次。刚刚走上驻监检察岗位的徐州市检察院干部李守庆调来孙某某的案卷材料和书面申诉,认真分析研究,感到卷宗内疑点重重。为了揭开事实真相,他多次到案发地调查,因交通不便,他就背上干粮步行前往。他会见了案件“被害人”即孙某某的未婚妻,还走访了大批当地群众,终于查明,孙某某与受害人是恋人,系恋爱期间与女方发生两性关系。后因他人干涉,婚前性行为被认定为强奸而获罪。而女方不改初衷,仍苦苦地等待他出狱后与其完婚。查清事实后,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了应予改判的检察建议书,孙某某被原审法院改判无罪并释放。出狱不久的孙某某便与女方结婚,并携妻子双双来徐向检察官表示深深的谢意。

  李守庆因平反冤案有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同年,铜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禹廷因平反有功被荣记二等功。

  1984年,市检察院经济检察科侦破大屯煤电公司翟某某贪污受贿案,这是徐州市检察机关重建后办理的第一起副处级以上干部经济犯罪案件。

  1983至1985年,举国上下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徐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投入,一批危害一方、恶贯满盈的犯罪分子纷纷落入法网,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985年3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

日臻完善成长期

1986年-1995年

  这期间,徐州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反贪污贿赂局相继成立,检察院内设机构日臻完善,从传统的打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逐步完善,形成着力打击危害民生犯罪、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和民事行政检察全面发展的格局。

  执法为民不仅体现在通过检察权的行使,让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更体现在对危害社会、恶贯满盈的犯罪分子的依法严惩,从根本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1987年,原徐州纸箱厂工人,21岁的陆某因恋爱不成,产生对社会、对青年女性伤害报复的恶念,先后作案20多起,致3名受害人重伤。陆某的暴行,造成整个徐州城的恐慌和社会秩序的紊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陆某终于被抓获归案。肩负批捕起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在陆某被抓获后的第一时间就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院党组还确定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刑检处长潘承山、副处长祖同保组成专案组,在公安机关讯问阶段就提前介入,详细把握整个案情细节,提出补查建议;在侦查机关报送审查起诉的第二天就依法提起公诉,陆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全市人民无不拍手称快!

▲办案检察官在法庭上指控犯罪

  1988年10月3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徐州市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再次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市院许瀛山检察长、李春元科长代表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席全国检察系统“双先”表彰会

▲先进集体奖牌

  1987年7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成立,举报中心受理控告、检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侵权、渎职等案件。

  同年,铜山区检察院深入某银行系统开展专项斗争,立案侦查5件,其中4件是特大案件。据此,徐州市检察机关提出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处金融、粮食、外贸、物资、建筑领域经济犯罪的斗争策略,初步形成了打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贪污贿赂犯罪的宝贵经验。

  1989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要求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通告限期的两个月内共有282名经济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取得了反贪斗争的阶段性胜利。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和使命。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运作不规范,一些人无视《种子法》,倒卖玉米种子赚黑心钱。为了狠狠打击坑农害农事件,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先后查处假冒伪劣玉米种子200万公斤,保护了农民切身利益,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1991年1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民事行政检察处,各基层院也先后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出抗诉。因工作成绩突出,1993年2月,徐州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表彰。

  1994年,徐州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一起徇私舞弊案,4名私放罪犯的徇私枉法者被依法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1995年6月13日,徐州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成立,标志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迈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蓬勃向上发展期

1996年-2005年

  1996年起,检察机关进入蓬勃发展时期,检察机关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发展思路和司法理念接续创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作用日益彰显,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显著加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1997年,睢宁县检察院法纪检察科依法查处县凌城粮管所所长颜某、副所长鲁某玩忽职守一案,该案造成粮食霉变500万斤的重大损失。睢宁县检察院法纪检察科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在全省法纪检察工作中创下了多个“第一”,成为本市法纪检察部门的先进典型。

▲睢宁县检察院查处玩忽职守、造成粮食霉变500万斤的渎职案件

  1998年3月,云龙区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耿某某涉嫌抢劫犯罪案件。因犯罪嫌疑人户口本上年龄有涂改,刑事责任年龄不清,遂建议公安机关对耿某某做骨龄检验,开创了全国骨龄确定嫌疑人年龄的先例。

  2003年,徐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国企内的贪污贿赂案件118件。其中,市百货大楼集团原总经理姜某贪污受贿300余万元,还犯有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副总经理陈某山同时被查处。集团在他们把持下,从利税大户到利润大幅度下降,甚至出现潜亏。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当年底,企业再次实现了利润千万元,重现勃勃生机。

▲骨龄检验案件办理

  上世纪80年代末,徐州市检察机关检察技术部门组建,运用法医技术、文痕迹检验、司法会计审查、现场勘查摄影等技术手段为各业务部门提供了科技支撑。仅以检察法医工作为例,自开始独立行使法医司法鉴定权的1987年至2005年,我市两级检察技术部门就受理法医鉴定案件3800余件,其中作尸体检验就达1700余件。

  有一年仲夏时节,我市东郊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一具死尸,接公安机关共同勘察现场的请求,市检察院法医李天宝背起勘察包就火速赶往现场。山洞内闷热难耐,绿头苍蝇成群,李天宝却毫不犹豫地一头扎进洞里,忍受着令人窒息的恶臭,开始勘验工作。他把尸表成片的蛆虫清除掉后,开始了对死者损伤部位的检查,并从伤害部位中推测行凶者使用的器械,整整一个多小时的工作,汗水浸透了他的全身,最后他又把尸体抱出山洞……20年来,检察法医战线上涌现出李天宝、时波、庄亚、张青、康文虎等一批无私奉献的无名英雄。死者的居所、凶杀案的现场、矿难发生地的煤矿巷道中都留下了他们辛勤工作的身影。他们用无私奉献,为检察办案铺平了道路。

检察改革奋进期

2006年-2015年

  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推进,检察系统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始进行多项改革,反渎职侵权局和未成年检察部门先后成立,徐州检察机关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砥砺前行,开拓进取,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6年,沛县检察机关办理了毛某军生产、销售伪劣奶粉添加剂三氯氰胺一案,由此重新确立了我国新的上市奶粉的检测标准。

  2006年4月,徐州市检察院成立反渎职侵权局,后升格为二级局,其职责是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其后,11个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也先后揭牌。

  2007年12月,徐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至2018年1月职务犯罪预防与侦查职能与人员转隶到徐州市纪委监委之前,徐州市反渎职侵权工作连续14年位列全省第一。

▲反贪干警在借助科技手段办案

  2012年至2015年,徐州市检察院充分运用智慧反贪的侦查理念,凝聚智慧、汇集人才、培育亮点,推动反贪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形成“大侦查、大协作”格局,大大提升了反贪办案能力。先后在园林、路政、农机等多个系统开展反贪污贿赂专项行动,一大批腐败分子因此落马。至2018年1月转隶前,徐州市反贪污贿赂工作连续11年位列全省先进。

  2013年,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专门机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标志着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2015年初,铜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徐州市院的指导下,在办理一起生父侵害亲生女儿、母亲不闻不问的案件中,办理了全国首例支持民政部门提起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案,并建议由民政局当监护人。

▲市检察院指导铜山区检察院办理撤销监护资格案件

  通过办案,激活了沉睡的法律条款,这起案件成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被收入“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

  2009年,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林因秉公执法,不惧黑恶势力打击报复,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

  2007年2月和2013年3月,云龙区检察院先后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3年和2016年,徐州市检察院两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2013年6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饶本东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

  2015年10月,邳州市院被最高检命名为“科技强检示范院”。2016年5月,该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改革重塑腾飞期

2016年至今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的推进,徐州市检察机关进入重塑期,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与“十大业务”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检察官们用实际行动守护公平和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在案发地调查取证

  2016年4月,作为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地区的徐州市检察院起诉鸿顺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这是全国首例开庭审理的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创了环境污染责任人惩罚性赔偿等一系列新机制。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了该案,该案先后入选“江苏省十大法治案件”“2016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案”和“全国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十大案例。

  徐州市的检察官们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正式登上了守护公益的历史舞台,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不断破冰前行。睢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办出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全市首批员额检察官宣誓任职

  2016年9-12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确立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确保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首批97名员额检察官宣誓任职。

▲转隶前,一名检察干警怀抱反贪局的牌子做最后的合影留念

  2018年初,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与侦查职能与人员(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处)整体转隶至市纪委监委。转隶之后,徐州市检察院也面临着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困惑与思考。

  2019年4月,徐州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这次内设机构改革,徐州市检察院设置了办公室、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部、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检务督察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等19个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改革任务的完成,标志着检察机关完成了自身的改革重塑,进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与“十大业务”一体推进的崭新发展阶段。

  2018-2020年,全国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追捕、追诉等检察职能,对黑恶势力实施精准打击,共起诉黑恶分子1011人,打掉保护伞38人,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省检察院两次在徐州召开现场会。办理的孟某涉黑案被最高检扫黑办领导誉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集大成之作”。

  2021年3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为全省唯一,也是全市政法机关唯一一家单位。

  2018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职能,徐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积极履行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办理的焦某某、梁某某徇私枉法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至2021年11月,第五检察部侦查办案质效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一,为维护司法公正做出了突出贡献。

      2020年7月,徐州市检察院新一任党组提出“提升品质、增强质效、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新思路,徐州市检察机关走上了新的发展之路。

      2020年7月18日,徐州市和云龙区两级检察院作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单位,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创新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肯定,法治日报和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和学习强国等多家主流媒体大篇幅连续报道徐州经验。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国推广,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徐州市检察院开展教育整顿“全面回头再深化”,努力从“全面试点”向“全国示范”迈进。

  教育整顿试点期间,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提出徐州检察要通过教育整顿,实现“队伍脱胎换骨、工作全国一流”的目标。

 

  徐州市检察院党组把“全国一流”细化为“创新一流、影响一流、贡献一流”等“八个一流”,努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和“智慧型、研究型、素能型”检察官队伍,一大批“国字号”荣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涌现出来。“10+6”优秀办案检察官和办案团队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铜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市检察院还不断加强基层院建设,铜山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丰县检察院作为“脱薄争先”的突出集体在全国检察机关薄弱基层检察院分析督导会上作经验发言。

  2021年6月,在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九十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为新时代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徐州检察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2021年10月,《守望正义 检徽闪耀——徐州市新时代“十佳”检察干警颁奖典礼暨“我为群众办实事”故事会》在徐州市音乐厅精彩呈现。十佳检察干警的先进事迹,伴随着七个“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精彩故事,忠诚反映了检察干警们司法为民的风采,并在学习强国、中江网、徐州电视台等媒体连续报道,引起了广大干警和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和高度好评。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展望未来。迎着新时代的朝阳,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干警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初心使命,更加忠实履职,砥砺奋进,司法为民,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检察贡献,在时代大考中交出一份优异的检察答卷!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