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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检察官为他找回“消失”的工龄
2022-01-10 15:34: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作者:鲍莉

  干了十余年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申请提前退休却吃了“闭门羹”,提起行政诉讼讨说法依然没有着落,庞华(化名,男,1960年5月生)很受伤。直到找上检察院,经抗诉监督,人社局再审中认可庞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已满8年,补发了6年退休待遇18万余元。

  提前退休被拒?

  1980年底,庞华到锅厂上班,成为一名工人。5年后所在单位与电缆厂合并,他于1991年3月被调到电缆车间,从事“挤橡”(有毒有害工种,又称橡皮绝缘电缆工,类似于给铜丝线芯上包一层绝缘护套工艺,橡胶硫化后对身体有害)工作,一直干到2004年厂子破产。

  2015年5月,时满55周岁的庞华申请提前退休。人社局审查了庞华的职工档案材料,认为形成于1993年的《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审批表》,表头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工种一栏填录“挤橡”,是对制表前也就是1992年庞华所干工种的确认,91-99年工资上调变动没有标明工种,所以其他年份工种无从考证;而《电缆厂工资发放名单》只能看出庞华在电缆车间工作,也没法认定工种。所以最终认为,庞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年限仅为1年,没有批准庞华的提前退休申请。

  十余年工龄竟然变成了一年,庞华十分憋屈。为不让曾经的付出“打了水漂”,2016年8月,庞华提起行政诉讼讨个说法。未成想,法院意见同人社局一致,最终判决驳回了庞华的诉讼请求。

  调查核实还原真相

  庞华不解,事实摆在那,怎么就得不到认同呢?他觉得总有说理的地儿。2019年8月他来到检察院,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检察官耐心接待了他,明白问题就出在工资审批表等档案上。

  当时的职工工资变动登记政策是怎样的?带着这个问题,检察官找到了人社局专门负责退休审批工作的工作人员。“以前企业职工工资表都是每年一张,能够详实记录工种及工资调整情况。后来到了1991年,国家推行企业职工工资改革,变成每人一张总表,表头登记职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种等内容,下面设置工资变动栏,哪年变动就进行登记。只要工种不变动,一张表记录到底。”

  如此说来,庞华档案中仅有一张《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审批表》记载了91年至99年工资上调情况,内容一成不变,代表着工种也没发生过变化。

  为了进一步扎实证据,检察官还对庞华曾经的同事进行调查取证。电缆车间原负责人、现该厂的留守人员华某告诉检察官,庞华自1991调入电缆车间以来,一直工作到厂子破产,都没有换过岗位。电缆车间除了梳丝、电工两个工种,其他全部为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而,梳丝、电工另做工资单,不在电缆厂提供的工资发放名单上。再次排除了庞华从事非有毒有害工种的可能。

  检察官心想,庞华肯定不是个案,同车间其他工人退休是如何处理的?庞华告诉检察官另有两名工友同他情况相同,已被批准提前退休。但空口无凭,为此,检察机关到人社局,调取了另外两名工人的退休审批材料,发现情况确与庞华的相同,其中一人《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审批表》中连工资变动年份都一模一样,也没有标明工种,已经被批准提前退休。

  抗诉监督伸张正义!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实逐渐清晰,庞华一直在电缆车间工作,这个事实无可辩驳;而电缆车间除了梳丝、电工两个工种,其他均是有毒有害工种;为区别开来,梳丝、电工工人的工资单是另做的,与庞华在同一张工资发放名单上的工人已被批准提前退休,显而易见庞华从事的就是有毒有害工种。

  虽然工资审批表没有逐年列明工种,但这是行政管理改革引发的;如果庞华工种发生过变化,肯定会另做新的审批表或者标明。检察机关认定,庞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已满8年。鉴于此,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人社局主动认领了职责,于2021年6月18日为庞华补办了提前退休手续,并补发了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退休待遇18万余元。

  近日,庞华给检察官送来锦旗“检察监督 尽职尽责 伸张正义 为民办事”,他告诉检察官,补发的退休待遇全部领取到位,并称赞“检察机关知民忧、解民难,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实事。”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对从事高温、有害身体健康等工种的劳动者进行的特殊保护,必须深度调查、辨明事实,才能让那些曾经牺牲小我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工人不寒心。”该案承办检察官陈士莉表示。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