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检察院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
2017-09-26 20:59: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9月11日下午,新沂检察院在院七楼会议室举行杜某某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这也是该院首次运用公开答复形式答复申诉案件。 

今年,该案申诉人杜某因不满新沂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向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多次提出申诉。鉴于该申诉人多次到新沂市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进行上访且情绪较为激动,新沂市院领导对该案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办案人员到新沂法院调阅卷宗,询问原案承办人案件办理情况,并多次耐心接访申诉人,听取申诉人的诉求意见。为了保证申诉人更好的表达诉求,根据《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新沂市检察院还免费给申诉人聘请了一位律师,律师多次约谈申诉人,帮助其分析案件,表达诉求。 

  在答复会上,案件承办人使用PPT方式分别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多方面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审查情况,着重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详细解答,最终对该案作出了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建议审查结案的结论。会上,被答复人及其代理律师对答复人出示的证据和答复结果发表了意见。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会人员也对案件进行了评议。由于案件说理透彻、答复过程公开,杜某一直表现很平静,拿到审查结果通知书后表示会认真考虑。答复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答复会后,新沂院控申科田成龙就该案的办理过程向参会人员进行了介绍,该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的做法得到应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肯定和认可,认为检察机关的答复材料详实、具体,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答复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保障了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编辑:闫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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