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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综治” | 化解纠纷,更解“心结”
2025-12-15 17:30: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作者:罗莎莎 黄威智 赵宝臻

  “明明他当时在场还牵涉矛盾,为啥就不起诉他?”近日,新沂市综治中心内,申诉人张某带着对“同案不同处理”的疑问,向驻点检察官倾诉遭遇——这起围绕“不起诉决定”的申诉纠纷,在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联动多方力量的推动下,经释法说理、乡贤参与、涉事方和解,最终实现张某息诉罢访,成为该院推进矛盾化解工作的生动实践。

  事情要从几年前的一个傍晚说起:张某与王某因交通问题发生争执,进而互相推打。恰逢王某亲戚刘某路过,见状立即上前将张某拽倒在地并脚踹,致张某受伤。围观群众报警后,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刘某、王某立案侦查。

  之后,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新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而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遂对其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同一件事,处理结果却不一样?”张某对此深感不解,向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后,依法维持了新沂市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接连两次“维持”让张某难以接受,他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却没得到满意说法,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绪愈发激动。

  为妥善化解矛盾,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首先反复核查案件材料,找到张某耐心释法:“经核查,您的伤情系刘某所致,刘某本人也已供认不讳,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王某涉嫌犯罪,因此依法对其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检察官不仅细致讲解法律依据和证据审查过程,还认真倾听张某的委屈,从情理法角度给予疏导,缓解其对立情绪。

  与此同时,该院包案领导第一时间向新沂市综治中心专题报告情况。在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下,司法机关、属地政府迅速召开矛盾化解推进会,明确化解方案与具体措施;同时邀请村组织代表、乡贤参与调解,借助基层力量搭建沟通桥梁。

  “小张啊,检察官把道理说透了,咱得往前看,把这事了了才能过好以后的日子。”调解中,乡贤王大爷的劝说让张某逐渐放下抵触。

  与此同时,检察官也与王某沟通,剖析其行为中的不当之处。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问题,主动提出:“我想当面给张某道歉,再给予赔偿。”

  经过多轮谈心谈话、释法说理与多方协调,张某终于解开“心结”,在检察官见证下自愿息诉罢访,这起申诉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新沂市综治中心运行以来,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在综治中心专门设立“刑事和解工作室”,通过“领导包案+综治协同”集中攻坚: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重点控告申诉案件,联合公安、法院、政府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吸纳各方力量参与调解,有效提升矛盾化解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与各方力量配合,让更多群众诉求在法治框架内、在多方协同下得到有效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新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莉说。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