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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假事故 真骗保
2025-12-23 10:14: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作者:李政浩、王靖怡

  本是快速理赔中心的业务员,却在工作中窥见“生财之道”,编造虚假事故骗取保险金牟利。经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王某入职某地快速理赔中心担任业务员,在日常处理保险理赔业务过程中,逐渐熟知保险理赔的流程规范。一次偶然机会,他意外了解到通过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的操作方式。

  2023年5月,王某父亲的车辆即将续保,他便动起了歪心思,决定亲自动手尝试伪造事故骗保。一番操作后,他伪造事故,骗取交强险理赔款2500余元。初次得手让王某尝到了“甜头”,贪欲愈发膨胀,行为也越发肆无忌惮,开始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编造虚假保险事故。

  据王某交代,他先后虚构保险事故共计21起,累计骗取保险金9.56万元。

  经查,王某所述犯罪事实属实,所骗保险金大多已被其挥霍。审查过程中,王某表示深刻悔罪,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该款项已发还给相关保险公司。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贾汪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贾汪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保险是风险的“防火墙”,绝非投机取巧的“提款机”。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刻意制造事故等方式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保险市场秩序,更面临着法律制裁。切莫因一时贪念逾越法律红线,否则不仅面临财产损失,更将承担法律责任,最终得不偿失、悔之晚矣。

  编辑:jcw_xz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