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由AI生成 易得香制作)

◆00后青年小张在刷手机时,注意到一条评论。评论内容是“工厂专用”,配图是百元人民币的样式。为了拿到证据,小张和长辈开始扮演起“心动又多疑”的买家角色。
◆马某是某美术学院绘画专业的毕业生。急于缓解经济压力的他尝试购买假币。看着制作粗糙、仿真度极低的假币成品,自恃有绘画专业功底的马某不禁想:“要是我肯定能做出来更好的。”
◆马某和女友田某在居住的出租屋内,先后购置了打印机、石英粉、烫金机、变色油墨、专用纸张等制假设备和材料,开始了制假之路,并将好友拉入局。
网络平台上的一条评论,牵出一个由美院毕业生牵头、利用专业绘画修图技术伪造货币的犯罪团伙。经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下称“徐州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分别判处马某等人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各并处罚金。据悉,判决现已生效。
热心青年评论区发现可疑线索
2025年5月的一天,00后青年小张在刷手机时,注意到一条评论。评论内容是“工厂专用”,配图是百元人民币的样式。“如今电子支付已成为主流,为何要将纸币样式发在评论区?不会是为卖假币打广告吧?”小张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小张担心,如果贸然举报,可能因无从知晓对方的真实身份不了了之;不举报,又担心放任假币流通。思索再三,小张决定给对方发私信,探一探线索。对方并未直接回答小张的提问,而是发来了微信号。
担心自己被对方识破身份,小张将情况告诉了家中长辈,由长辈出面添加对方微信与对方沟通。“为什么制作这种钱啊?”“这种钱能用在什么地方?”随着聊天的不断深入,对方渐渐放松警惕,直言这些假币是“赌博的人用的”“不仔细看,看不出来”,其朋友圈还晒出“人民币”图片及成交记录。种种迹象表明,对方极有可能是假币兜售者。
为了拿到更多证据,小张和长辈扮演起“心动又多疑”的买家角色,提出想看对方的“货”。可对方警惕性极高,即便多次感受到“小张”迫切的购买意愿,仍以“没见过面的没法看货”为由回绝,这让试探陷入了僵持。
2025年7月21日,事情出现了转机。小张从长辈口中得知,对方发来消息称:“我现在人在徐州,手头上有一批货,很多人都想要,你们要看货的话就自己过来。”得知这一关键消息后,小张一边让长辈稳住对方,回复“我们这就过去”,一边和朋友赶赴徐州。
“我举报有人卖假币,这条线索我已经跟了两个月,对方和我约定下午4点半到5点见面,你们快来!”7月23日,到达江苏徐州的小张获知“看货”时间和地点后,立即向警方报案。根据小张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随即布控,在“看货”现场将卖家王某(另案处理)抓获。经银行鉴定,从王某处查获的面值共计19万余元的货币均为假币。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一举捣毁了这个以马某为首的制售假币团伙。
美院毕业生利用专业技能制出百元假币
马某是某美术学院绘画专业的毕业生。走出校园后,马某渴望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闯出一片天地。但现实中,他不仅求职碰壁,而且因尝试创业背上了不少债务。临近的还债日期、快要付不起的房租、身边朋友顺风顺水的生活,让他逐渐萌生了“走捷径”的想法。
2024年下半年,急于缓解经济压力的马某尝试在网上购买假币,结果遭遇诈骗,可他并未就此打消念头。同年12月,马某在网上结识了一个昵称为“悟空”(在逃)的人,并从他手上买到了假币。拿到假币后,看着制作粗糙、仿真度极低的假币成品,自恃有绘画专业功底的马某不禁想:“这也太假了,要是我肯定能做出来更好的。”
危险的念头一旦萌生,便迅速疯长。马某向朋友齐某借了一笔启动资金,随后以“假币根本用不了”为由让“悟空”教自己制作假币的技术,“悟空”自觉制假工艺粗糙,很爽快地将100元面值假币的模板和制作所需设备发给马某。随后,马某和女友田某在居住的出租屋内,先后购置了打印机、石英粉、烫金机、变色油墨、专用纸张等制假设备和材料,开始了制假之路。因为“悟空”提供的是老版人民币的制作方法,马某和田某在制作新版人民币时遇到了油墨上的技术难题,但他们没有放弃。
2025年2月,在马某与田某的劝说下,好友路某、郑某先后加入制售假币团伙。新成员的加入,让马某得以抽身专攻新版人民币的制作。他扫描真币图案,通过专业修图软件调整细节,优化假币的底纹色彩、图案线条,反复试验油墨配比,力求假币的色彩与真币高度接近;团伙其他成员则在其指导下,学习纸张裁剪、吸色、压花纹等加工工序。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修改和调试,2025年4月,新版100元面值的假币成品“出笼”。
多人结伙形成完整犯罪链条
技术难题解决后,制假流程渐趋顺畅。马某对团伙成员进行分工,形成了流水线式的制售流程:路某、田某负责裁剪、吸色、压花纹等前期工序,郑某专门负责打印、喷漆、固化等环节,自己作为核心,统筹全局,不仅负责假币模板的持续优化和技术指导,还专门对接买家,通过私信等方式发布隐晦交易信息,拓展销售渠道。为了防止因使用假币暴露行踪,马某还定下“规矩”:严禁所有成员私下使用制作的假币。
经过多方联络,2025年5月,马某找到了第一个大客户王某,一番推销后,王某同意与马某线下见面,先看“货怎么样”。看到成品质量不错,王某随即以每张10元的价格预订了面值金额共计10万元左右的假币。收到成品后,王某很是满意,于是在各个网络平台评论区开始“打广告”。由于“潜在客户”过多,时隔一个多月,王某又跟马某预订了第二批货,但这次假币质量大幅下滑,王某拒绝收货。
这次交易失败让马某意识到,不能光赶数量,质量才是维系销路的关键。然而,团伙成员此时出现了空缺。2025年7月,郑某因事突然离开,制作环节缺人,出货量锐减,齐某也在不断催着还款,让马某焦头烂额。为了填补空缺、缓解催债压力,马某计划将齐某拉拢入伙。为此,他精心设计了一场虚假销售的戏码:找托扮演买家,自掏腰包给对方“货款”,让齐某出面“卖货”,对方爽快“下单”,营造出假币“一本万利、销路不愁”的假象。随后马某又以“你不帮忙,我赚不到钱就没法还你债”相要挟,软硬兼施下,当月18日,齐某被拉拢入伙。
“我要去徐州,给我送八九捆过来,质量必须和上次一样,否则就终止合作。”2025年7月20日,王某再次下单,应其要求,马某和田某前去送货。至此,该团伙正式形成“设计、制作、销售、配送”的完整犯罪链条,实现“制售一体、跨区分销”,短短数月售出1900余张100元面值假币。
全链条追诉精准定罪量刑
2025年7月31日至8月12日,马某、田某、齐某等人相继被抓获归案,郑某、路某主动投案。
公安机关对马某等人的制假窝点进行全面搜查,现场不仅查获成品货币1600余张以及伪造货币使用的打印机、烫金机、变色油墨、假币模板、专业修图电脑等全套制假工具和材料,还查获未裁剪和半成品货币若干张。经鉴定,查获的假币面值金额达28万余元。
鉴于该案涉及假币,具有涉案金额大、涉及网络联络、跨地区交易等特点,可能牵扯上下游犯罪链条,同时考虑到制假售假案件的证据易灭失、易损毁,检察机关依法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办案团队查阅案件卷宗后,结合小张提供的线索和公安机关已掌握的证据,围绕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先后提出6条引导侦查取证意见,并建议公安机关及时调取马某等人的网购记录、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资金交易记录等电子数据,全面提取、固定马某用于设计假币模板的存储设备数据;对现场缴获的假币、制假设备和材料进行专业鉴定,明确假币的纸张材质、颜料成分、印刷工艺等特征,厘清假币制售流程;梳理团伙成员的资金链路,确认非法获利数额及分配情况,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公安机关根据检察机关的引导侦查意见,迅速开展补充侦查工作。2025年11月,该案移送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一个关键问题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公安机关在制假窝点查获的面值金额共计28万余元的假币中,未裁剪的纸币900余张、半成品纸币200余张。这部分未制作完成的假币,是否应该计入犯罪数额?为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该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分行对涉案半成品假币进行专业鉴定。
依据鉴定意见,涉案半成品假币虽未制作完成,但已具备货币的基本特征,能够清晰计算出面额,应当计入犯罪数额。结合案发前该团伙已售出的1900余张100元面值假币,办案团队最终确定全案涉案假币面值金额共计达48万余元。在证据面前,马某等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徐州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法院以伪造货币罪对被告人马某等人作出如上判决。3月16日,法院以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万元,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其他涉案人员也依法受到法律惩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