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提起公诉。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在丰县某镇某废品收购站,因债务纠纷与被害人安某某发生争执。后,犯罪嫌疑人袁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故意撞击被害人安某某驾驶的轿车,致该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鉴定,被害人安某某驾驶的轿车被损毁价值为人民币87084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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