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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睢宁:助力守护“生命通道”
2020-03-26 09:1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王威 尚丽霞

  一场突发火灾,再次印证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睢宁县检察院随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多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截止今年3月13日,相关单位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均给予了认真回复。

  1月6日晚,睢宁县某住宅小区一居民家中因电热毯起火引发火灾。消防车赶到现场救火时,却因小区内私家车乱停乱放,消防通道被堵塞,延误了扑救时机,最终整栋居民楼被殃及,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

  这起火灾在全县引发了较大反响,也引起了检察机关高度关注,睢宁县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们立即行动起来。经过对全县住宅小区走访取证,检察官们发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小区消防通道没有划明标志、标线,未设立标志牌,有的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

  睢宁县检察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1月15日向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睢城街道、睢河街道、金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上述单位吸取火灾沉痛教训,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察建议得到了上述单位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结合省、市消防委员会的相关通告要求,在全县联合开展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制定了集中治理行动的方案,对辖区内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通道管理职责。2020年1月底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睢宁确诊病例一度较多。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住宅小区管理,切实保障居民健康和财产安全,睢宁县检察院又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要求落实疫情管控措施与守护“生命通道”两不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醒长期“宅”在家里的业主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切勿占用消防通道。

  接到相关部门对于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回复后,3月17日,检察官对曾经发生灾的住宅小区及其他重点小区进行回访。“总体上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小区消防安全平稳可控,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乱象得到明显改善。因受疫情影响,个别无物业小区停车线施划等工作暂时未完全到位,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跟进督促。”睢宁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部长戴广栋说。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