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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丨王旭奇:坚持党管人才优化“选育用留”机制 激发各类人才内生活力
2024-02-27 09:43: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编者按】

  2月23日,《人民检察》杂志“检察长谈人才强检”专栏刊发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署名文章《坚持党管人才优化“选育用留”机制 激发各类人才内生活力》,徐州检察发布现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坚持党管人才优化“选育用留”机制

激发各类人才内生活力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旭奇

  在2021年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做好人才工作的根本保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与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座谈时指出,“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根本也要靠人才、靠队伍”。当前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同时也位于更高履职要求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在党管人才原则统领下,把党和国家人才观、法治人才观、检察人才观贯通起来研究落实,依托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做好人才的“选、育、用、留”闭环管理发展工作,真正让人才成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一、党管人才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导广大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检察机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动摇,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提供了根本保证。

  (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既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领导机制,也是人才管理、人才治理的根本保证。法治人才、检察人才是党和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强党对检察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各方面人才紧紧团结凝聚在党中央周围,全面增强人才凝聚力向心力,确保“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正确方向,培养造就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人才。

  (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世不患无才,患无用之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人才的力量,而人才力量的开发则依赖科学有效的人才选任。在检察工作中,检察人才发展资源不集中、方法不完善、政策不协调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坚持党管检察人才队伍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能够将检察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体谋划、统筹推进,不断提高检察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党领导检察人才工作,是检察人才工作最大的制度优势,也是破解检察人才建设深层次问题、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我国检察人才发展的形势越来越好,检察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但是高层次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创新团队等检察人才储备不足或者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应勇检察长指出,“当前,检察队伍建设的主要矛盾已由学历层次偏低、职业保障不足等,转变为司法理念、素质能力等不适应、跟不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党是最有力的领导核心,只有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党的人才服务,发挥好检察机关党领导人才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为各类检察人才干事创业、实现价值提供良好的环境,把党内党外各方面优秀人才吸引过来,才能落实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

  二、坚持党管人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效果

  在坚持党管人才的基础上,江苏省徐州市检察机关加快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切实把检察人员培养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人才培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检察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徐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弘扬人才典型,营造鼓励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

  一是推动领军人才参加高层次专业培训、高水平学术交流,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推荐等工作,挂职锻炼107人次,获评省级以上专家称号17人;持续开展“守望之星·检星闪耀”“我们身边的典型”“新时代优秀检察官”等评选宣传活动,注重从一线发现一批担当作为、贡献突出的检察人才。

  二是打破“身份界限”,对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早压担子,用当其时、用其所长,选任5名90后检察官助理担任部门副职,拓宽年轻干部发展路径。

  三是打破“本位主义”,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以事择人、以岗定人,开展多岗位、多类别轮岗交流,提升检察人才整体素能。

  (二)检察人才队伍更加壮大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拘一格用人才,既要突出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地位,又要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让检察人才各得其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徐州市检察院党组把握人才工作总基调和政策导向,坚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育、选拔优秀年轻领导人才;坚持固本强基,开展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岗位匹配度分析,领导班子成员知识、能力和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坚持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全方位培养人才,58个集体和个人受最高检、省检察院表彰,1名干警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55名干警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人才库。

  (三)人才强检效果更加突出

  徐州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更新思维理念、优化履职方式,践行人才强检战略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省实现“三个率先”:率先建设运行“一基地两中心三平台”;率先对基层检察院开展整治督查并实现全覆盖;率先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积极进行“五项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企业司法康复,办理的相关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打造检察侦查“一体两翼”工作格局,职务犯罪办案规模、质效、人才培养等居全省前列;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会同南四湖流域两省多家检察机关会签相关文件;开展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授牌20家企业为联系点,荣获国家版权局有功单位一等奖;探索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新路径,研发“蓝风铃”“云检智链”等监督模型,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

  三、新时代党管人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化路径

  建设一支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现代化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徐州市检察机关立足长远发展,基于“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不断健全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管人才大工作格局,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人才内生活力,全力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明确人才发展目标

  深化人才强检,推动检察人才工作现代化,要自觉聚焦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融入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徐州市检察机关聚焦检察人才工作面临的主要形势和发展需要,明确以建设“四铁三型”检察人才为主要目标,培养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紧缺型、基础型“五类人才”,为徐州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八个“全国一流”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理清党管人才辩证关系

  一是理清“一时”和“长远”的关系。党管人才是系统工程,管短期更需管长远,从而精准契合人才强检发展的长期目标。落实党管人才,应全过程做好人才的“选、育、用、留”体系建设,突出远近结合,形成科学规范、目标合理的发展规划体系,体现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担当。

  二是理清“统起来”和“分出去”的关系。党管人才的最大优势在于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既能统起来,抓好政策规划、资源聚合等重点,也能分出去,通过构建纵向人才管理体系,形成检察机关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的检察人才工作大格局,实现各党组“公转”带动检察干警“自转”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是理清“无形”和“有形”的关系。党管人才,不仅要给名额、给场地等有形资源,也要做好政治引领、精神激励等无形感召,用心将人才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三)创新人才发展机制

  党管人才原则的核心是党领导人才工作,在人才的吸引、选拔、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徐州市检察机关根据党管人才“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具体要求,从管理架构、人才引进、教育培养、人才评价、监督制约等机制入手,着力构建党管人才的“选、育、用、留”闭环管理发展体系。

  1.健全人才管理机制。徐州市检察机关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压实“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责任,加强人才工作履职管理,健全“党建述职述人才、绩效考核考人才、专项督查督人才”工作机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市检察院及11个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硬任务,作为选拔任用、评选表彰的标准。

  2.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徐州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大检察人才引进力度。一是紧扣“四大检察”需求,通过公务员招录、遴选等方式不断充实人才储备;通过与地方政法部门、纪委等沟通,加强专项选拔,吸纳职务犯罪侦查、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等领域紧缺人才。二是聚焦偏远县检察院人才难招难留问题,推动落实市检察院统一调用专业人才制度,集中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缓解基层人才不足的压力,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三是依托“外脑”“外力”,常态化推行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为金融、环保、食品药品等领域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支持。

  3.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人才队伍“质”要达到强的层次,“量”要达到强的水平,才能成为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保障。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托“四铁三型”人才培养战略,确定全市首批196名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紧缺型、基础性人才培养对象,采取不同的培养方式,因材施教、按需施教。

  4.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徐州市检察机关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落实和完善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评制度,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岗位目标量化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改进和完善考评办法,建立涵盖检察人员德、能、勤、纪、廉的业绩档案,动态掌握检察人员的个人成长进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出。

  5.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徐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一是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写入新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二是持续抓好检视整改,召开正反面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座谈会,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质效提升。三是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修订完善向省检察院、市委等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确保件件落实;部署开展退休离职检察人员违规代理诉讼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