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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
2020-01-06 10:01:00  来源: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鼓楼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会议文件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19年1月5日在徐州市鼓楼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 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以服务保障大局、维护平安稳定、助推经济发展、捍卫公平正义为己任,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保障营商环境,在服务发展中展现司法作为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护航经济的检察贡献度。

  ——制定优化营商“1+N”方案。围绕我区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配套开展 “企业大走访”、查办涉企虚假诉讼、“双打”等一系列专项活动。该项《措施》被徐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区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从严从快办理以马某某、衡某为首采取软暴力形式敲诈勒索企业的涉恶案件。依法批捕25件44人。针对此类案件,向省内外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34份,督促企业提高防范意识。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重大敏感案件》转发。

  ——服务“一带一路”重点企业发展。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共同会签文件,合力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行动,集中办理6件涉徐工集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为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该案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平安建设中积极履职尽责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与平安建设相呼应,紧盯事关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紧盯经济金融安全。积极开展网络传销专项整治,依法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涉案108亿余元、发展会员55万余个的全省最大网络传销案。推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加强摸底排查、控制风险、追赃挽损,有效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传导。

  ——紧盯网络环境净化。全力配合“净网2018”专项行动,从严打击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平台和违法直播软件,依法办理公安部督办的秦某等人利用“屋播”直播平台组织淫秽表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伍某某等人利用网络云盘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通报为全国“净网”典型案例。

  ——紧盯社会矛盾化解。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涉检涉诉信访改革。积极推进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值班律师工作站,聘请律师加入“涉检信访律师库”参与值班接访。邀请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作为第三方调解员进行释法说理,有效增强了矛盾化解效果。5月,我院在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

  三、着力回应群众关切,在改善民生中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关切相统一,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工作品牌,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全力保障舌尖安全。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签署《关于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依法批捕涉案1100余万元特大境内外勾结销售假药案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排查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运营管理,推动了《徐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办法》的出台。针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的部分商户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规范管理,从源头上保障网络餐饮安全。

  ——重拳打击职务犯罪。与区监察委员会建立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暂行规定》,规范了案件办理司法程序,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对接,案件提前介入率达100%。全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4件5人,决定逮捕4件4人,已起诉3件4人。针对徐州市某街道办事处邓某某涉嫌贪污一案,向该单位发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岗位监督等建议。

  ——精准护航脱贫攻坚。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为刑事被害人贫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5万元。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区法院共同建立农民工讨薪应急联动机制,共受理案件线索46件62人,全部发出支持起诉书。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积极发挥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的示范作用,擦亮未检工作品牌。与区公安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创新校园普法方式,通过“以案释法,防治校园欺凌”检察开放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未成年人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在履行职能中维护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与社会公平正义相一致,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实效。

  ——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重点做好涉民生类案件的监督,坚持重特大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与侦查机关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策略和调查取证方向。强化与法院协调配合,加大对追诉案件的证据审查力度,提升追诉质量。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监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注重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于罪刑较轻、主动认罪的3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对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33人进行执行监督。强化社区矫正监督,通过建立台账、定期走访、跟踪监督的方式,对辖区内140余名社区服刑对象矫正工作动态监督。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11名罪犯被执行了财产刑。

  ——依法开展民事行政监督。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作用和检察建议的灵活优势,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决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就办案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对租赁基本农田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被告人尹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一审采纳,判其承担危险废物处置费用78万余元。

  五、着力完善机制建设,在深化改革中展现发展活力

  始终坚持以解放思想引领改革创新,不断加强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使之成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有效整合司法资源,突出专业化建设。构建“4+2”新型检察机构体系,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推行“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模式,打造专业化、精英化、一体化办案团队。我院电信网络专业化办案团队,成为全市唯一省级重点培育对象。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54件,占当年案件总数的15%。强化检察内部监督,建立“评查+专项排查+建档”监管制度,通过重点案件评查监控、案件专项核查、执法办案工作通报、建立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等措施,实现办案数据和考评指标的全程留痕,推动检察权规范运行。

  ——建立健全配合制约机制。与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意见》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实施办法》。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办理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优化办案团队,提升打击犯罪专业化水平。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简案快办机制,对于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简单类案,实行专人办理、集中公诉,并纳入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中激发内生动力

  始终坚持抓党建,促队建,谋发展,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公信建设。

  ——以专题教育强化党性修养。加强政治学习,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学马庄、强党建、促振兴”活动,牢固树立检察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目标定位,深入对标找差,激发争创活力,实现发展升级。

  ——以素能建设提升司法品质。一是提高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小课堂”、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活动。二是加强研讨交流,以“青年干警研究会”为平台,定期组织各类理论研讨、经验交流。三是深化结对共建,与全国优秀检察院结成共建单位,开展教育培训、公诉辩论赛、检察工作交流等活动。

  ——以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组织干警赴徐州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新进人员逐一进行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自觉性。积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制定防控措施和权力清单,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廉政教育,推进干警转变工作作风。

  ——以接受监督促进阳光司法。一是工作及时报告,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全年共向区人大报送各类信息98期,向代表推送短信2000余条。二是接受全面监督,成立全市首家人大代表驻检察院联络中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参观办公办案场所、听取专题汇报、观摩庭审10余次。三是深化检务公开,依托江苏检察网站集群、“两微一端”,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01条、法律文书318份,发布微信150余期、微博2000余条,有力推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连续三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窗口”,先后荣获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市政法标兵单位、百佳基层执法单位、平安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35人次受到上级嘉奖。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履职还存在薄弱环节,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下新旧办案机制尚待进一步转化、磨合,改革的成效有待于进一步释放;三是队伍的司法理念、争先意识、素质能力尚存不足,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区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提升检察工作贡献度,争当“强富美高”新鼓楼建设的实践者、推进者、排头兵。

  一、持续护航经济发展,提升服务保障新水平。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助力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核心区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和“关系网”,保障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持续加大对重点项目、知识产权、金融市场等领域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和改进保障民生检察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扶贫、教育等民生领域的犯罪。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参与平安鼓楼、法治鼓楼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取得法律监督新成效。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司法资源整合、检察职权划分、监督体系构建等方面下功夫,找准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紧盯法律监督短板盲区,聚焦法律监督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围绕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构建法律监督体系,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检察工作新动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创优。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推动建立权责明晰、监督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繁简分流等创新工作机制,坚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原则,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积极构建“流程简化”、“依法从宽”、“措施保障”等机制。

  五、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塑造检察干警新形象。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以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常态化开展岗位实战练兵,持续推进干部素能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以司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责任、严制度、促规范,构建从严治检新常态。做好文化育检,将党建文化、法治文化、检察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探索具有鼓楼特色的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展示鼓楼检察精神。

  各位代表,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关心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继续谱写鼓楼检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篇章,为打造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强富美高”新鼓楼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说明

  虚假诉讼: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VPN软件:俗称翻墙软件,通过租赁境外服务器或者虚拟专用服务器,配置境外线路,提供VPN客户端,供百万量级的网民连接境外线路,给不特定的人员提供翻墙服务。

  “净网2018”:是按照2018年"

  扫黄打非

  "行动方案和第三十一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开展的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从2018年2月至12月底,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特约检察员:是以我国人民检察院名义专门聘请的行使检察权的兼职工作人员。特约检察员由有一定的法律或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特长,工作经验丰富,能秉公办事,身体健康,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担任。

  “4+2”新型检察机构体系:即内设机构设立刑事检察一部、刑事检察二部、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检察政治工作部和检察综合管理部。

  认罪认罚从宽: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在保障人权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从快、从简、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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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