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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王旭奇: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 提升检察业务管理质效
2024-03-25 09:30: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王旭奇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高水平的检察业务管理有助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持久动力。检察机关要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力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坚持政治统领,以检察业务管理理念现代化为引领,以科学理念赋能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一要把握政治统领总体方向。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养成“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开展“政治与业务双融双促”培训,聚焦“关键少数”,坚守司法办案中“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司法公正”的核心,推动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二要把握管理支撑业务导向。只有坚持“国之大者”的站位和“检之要事”的定位,通过科学、精准、系统的业务管理,才能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引领检察工作不断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持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三要把握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核心要求。检察工作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要锚定这个中心任务,坚持向办案要质效和向管理要质效并重,探索、设计、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现代化管理方向、重点和路径,使检察业务管理水平紧跟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的时代需求。

  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切实统筹好各类检察业务管理主体,构建“宏微观”一体、协同推进的现代化检察业务管理体系。一是构建一体化“大管理”格局。合理配置“检察长、检委会、办案部门、案管部门、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以联动有力、贯通融合的管理模式形成管理合力,把准检察工作方向。纵向上,突出上下级统筹一体管理,通过“清单式”配套措施,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工作,有效破解“本级院内部管理难、监督难”的现实困境。横向上,优化数据研判会商、监督线索内部移送等多部门协同路径,综合运用多种监督管理手段,将“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走实走深。二是搭建“宏微观”分析研判矩阵。紧密结合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求,宏观上,立足检察重点、社会热点等,注重在司法办案中发现倾向性、异常性、典型性现象,深入研究背后可能存在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前瞻性解决意见和建议。微观上,通过定期分析各项指标的数据状态、发展趋势、层级位次及深层原因,为地区业务态势、为检察官业务质效立体精准画像,靶向锚定办案风险点、易错点,巩固拓展“工作提示+督办台账”机制,更好地服务司法办案和领导科学决策。三是完善“多元化”外部监督体系。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检务公开等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外部监督,构建多元化的外部监督体系。整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检察开放日等共建共治机制,做实做深检察监督与管理领域社情民意、意见建议的衔接转化,以外部协同监督提升检察业务管理质效。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科学、高效开展监督管理,推动实现“检察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三者有机融合的现代化检察业务管理机制。一要兼顾“堵与疏”。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整改”的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和反向审视机制,堵住案件质量漏洞,实现案件全生命周期“精、准、细、严”的闭环管控。通过培树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扩大办案效果。二要兼顾“放与管”。统筹好“放权”与“管权”,更加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放权”重在依法、精确,要在法定范围内明晰权力责任清单,突出检察官主体办案责任。“管权”重在破解员额制改革后,部门负责人、检察长“不想管、不会管”的现象,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对各管理主体的多层级管理要求,坚持对重大、热点、敏感、疑难复杂等案件的指导把关,强化司法办案活动监督把控,切实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管理模式。三要兼顾“案与人”。做细全员绩效考核工作,完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个人司法档案。如徐州市检察机关创新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案-效比”考评机制,通过合理优化指标设置,既不让检察官为其所累,更注重激发检察官内生动力,促使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进一步提升办案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好考核评价结果的深度运用,健全干部选任机制,注重“奖惩结合”,让考核“指挥棒”真正发挥激励约束作用,一体加强“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

  紧抓“人”这一核心要素不放松,推进队伍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推动检察业务管理能力现代化效能提升。一是提升人才素能。围绕“案、权、能、纪”四个要素,以检察素能的转型升级厚植长远发展根基。坚持人才动态管理、跟踪培养,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质量评查、数据管理团队,建立跨单位跟班学习和跨部门轮岗制度。以实战实训实用、分层分类分条线为导向,综合运用“教、学、练、用、赛”等方式,提升业务管理主体意识,培养更多优秀的“领军型、专家型、复合型、紧缺型、基础型”人才。二是立足基层蓄能。基层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法律监督重点在基层,为民服务重点在基层,检察现代化的基础也在基层。在对基层院情况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梳理难题清单,研究改善干部队伍任用管理等机制。着重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检务保障建设方面全面发力,强化对基层院的管理,从检察业务管理角度为基层院“造血蓄能”。三是强化数智赋能。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的关键点、制胜点和突破点在于数字检察,坚定不移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激发法律监督能力的跨越式提升。徐州市检察机关打造融统筹、管理、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两中心三平台一基地”数字检察新格局。强化系统基础应用,落实办案流程管理自动化,探索数字化评查运用,推动实现业务流程重塑和监督质效提升。构建数据质量监督模型,激活内部数据富矿,选树培育“实用、好用、易推广”品牌,逐步提升检察业务“智慧管理”水平。

  (作者: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旭奇)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