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徐州睢宁:“禁烟”行动净化校园周边
2020-07-16 09:10: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校园周边商店门外出现“在售香烟”标牌,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睢宁县检察院随即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30日,县烟草专卖局给予回复,制定相应措施,在全县开展校园周边“禁烟”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5月,睢宁县检察院在开展“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该县城校园周边零售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且未在商店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标识现象,极易诱发未成年人购买香烟吸食隐患,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徐州市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100米范围以内设置香烟经营场所。校园周边商店的出售香烟行为严重违法,主管部门履行职责工作不力。

  “吸烟危害健康,是人类健康的一大杀手,吸烟会造成青少年记忆力减退、精神不振,他们接触香烟的时间越早,成瘾风险越高,校园周边禁烟势在必行。”睢宁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莎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5月18日,睢宁县检察院依法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学校周边存在的售卖香烟的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并提出具体要求。

  检察建议得到睢宁县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该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四项举措”部署落实,并迅速开展校园周边禁烟行动,对校园周边零售店“逐校排查、逐户登记建立档案”,严厉查处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以及无证经营卷烟的经营户,并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法律法规、张贴警示语等方式营造清理整顿工作良好氛围。

  开展专项行动一个月来,睢宁县烟草专卖局共取缔校园周边零售店14户,查处无证经营零售店8户,违法卷烟100余条,张贴警示标语500余条。该局表示,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度,有序推进中小学周边零售户清理工作,保护青少年远离受烟草的诱惑和侵蚀。

  “校园周边控烟不可能一劳永逸,执法部门要构建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治理,严密监管,重拳打击,才能有效遏制。下一步,我们要继续跟进监督,参与督促检查工作,还校园周边一方净土。”睢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珍说。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