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爷您好,咱们检察机关通过公证处向您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您收到了吗?”近日,沛县检察院干警通过电话对一起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案件进行了回访。“我收到银行打款信息啦,这就去取。”受助人爷爷激动地说。
2023年11月,一起刑事案件让两个未成年孩子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跟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哥哥聪聪,正在上初中,弟弟明明是脑瘫患儿,不到三岁。爷爷老张年事已高,奶奶身体不好,仅有的最低生活保障难以负担两个孩子的上学看病,抚养问题成了张大爷最担心的事。
沛县检察院干警在案件办理时发现了这条线索,初步认为聪聪兄弟俩符合救助条件,于是提请徐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两级院干警第一时间来到张大爷家中走访。张大爷家住外省,建筑年龄已有三四十年的农村老屋,堆满杂物,只有两张栖身的陈旧木床,房屋又黑又潮。“家里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这样,也没有能挣钱的人,但哪哪都要钱啊。大孙子学都快上不了了,更别说小孙子还要看病花钱。”张大爷愁苦地向检察官介绍家中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检察官认为,聪聪兄弟俩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引导下,张大爷作为聪聪、明明的监护人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检察机关决定向聪聪兄弟俩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8万元。
张大爷已经70多岁,身体并不硬朗,家中老的老、小的小,8万块钱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一次性把钱发放了是否真的安全?
近年来,在确保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方面,徐州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探索。2022年3月,徐州市检察院出台了《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工作意见》,对一些无法使用和管理司法救助金的特殊救助对象,检察机关可以与当地村镇、社区、教育、司法社工等部门签订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依托第三方账户进行分期发放,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为进一步解决一些跨区域案件难以一体监管问题, 2024年5月,徐州市检察院与徐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徐州市检察机关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在全市首次明确了司法救助金提存制度,将司法救助金委托公证机构提存并代为保管,司法机关进行管理和指导,检察机关进行监督,且该制度适用于全市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 “一步到位”解决了特殊群体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督难题。
由于聪聪兄弟俩的情况符合“监护人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可能无法履行合理保管使用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责任”这一情形,可适用司法救助提存模式。
于是经过协商,张大爷同意将司法救助金提存至公证处保管,分期领取。5月24日,张大爷来到徐州公证处,对《司法救助金提存分期提取协议书》进行了现场确认。“这下好了,我也不用担心了,一开始我还发愁这么多钱咋弄呢。”“张大爷,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需要用钱,您及时和我们联系,我们会根据需要进行变更,咱们这个发放计划不是定了就不能改的。”张大爷连连点头,慎重地将银行卡放在了贴身的口袋中。
2024年6月,聪聪兄弟俩领取到了分期发放的第一笔司法救助金。为了解决他们的长远生活问题,检察官多次跨省与当地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完成对接,落实了低保、困境儿童救助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
从委托村委会发放到探索司法救助提存,从单一救助到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救助,徐州市检察机关一直在持续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使其专款专用、救得其所,让司法更有温度,落实更有力度。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