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三官一律”进网格的工作要求,推进社区法治建设,推动社区法律宣传服务、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防范预警等工作,4月16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检察长+网格长”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主持会议,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以及社区网格员受邀参加。
案件回顾:
2020年11月8日15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曹某在徐州市某电子城附近,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盗窃被害人王某放在电动车上的手机一部。经鉴定,实物价值人民币2260元。
经相关单位鉴定,曹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后,被盗手机已经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针对该起案件,承办检察官提出拟不起诉决定,4月16日,该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侦查民警、网格员、律师担任听证员,专门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证据,就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三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院作出的拟不起诉处理决定。
会上,吕青对网格员在对曹某的帮扶、管教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表示赞赏,并指导网格员加强与民警、检察官的沟通,以后继续注意了解其生活状况,加强对其监管教育,防止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吕青认为,曹某是残疾人,社会各界应当给予其关爱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共同将法律触角向执法办案、社会管理等方面延伸,使“检察长+网格长”协作机制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发挥更大的效用。
社区网格员表示今后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服务、普法宣传活动等工作。加强对曹某的沟通教育,及时了解曹某生活和思想状况,帮助他解决困难,引导他积极向上,改过自新,知法守法,不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