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2月23日上午,邳州市院对朱某某故意伤害案、汪某某盗窃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分别由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莉、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晓茜主持,并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办案民警等参加。
听证会上,主持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举办此次听证会的意义和目的,随后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阐述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公安侦查人员就案件办理情况发表意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集中讨论并发表评议意见,表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朱某某、汪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主持人对涉案嫌疑人进行了训诫,告知其“不起诉”不等于“不违法”,应该深知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当吸取的教训。两名涉案嫌疑人均当场表达了认罪悔罪的态度,表示一定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从轻处罚的机会,以此为戒,对法律心存敬畏,遵守法律底线。
此次公开听证会的举办,是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体现,既起到了对涉案人员的教育作用,也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原则,常态化开展听证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