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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丨“盲盒”保护无“盲区”
2024-04-22 09:28: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盲盒就是把一个巴掌大小的公仔放进非透明的盒子里,因其商品自带的随机性、趣味性而受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追捧。

  盲盒“便宜”了

  “它明明可以‘抢’钱,但还是送给我几个劣质玩具。”盲盒资深玩家小郑自嘲道。为了抽到心仪盲盒的隐藏款,小郑可谓是费尽心血。偶然机会,她在“盲盒圈”了解到某电商平台的一家店铺能直接选购款式,便立即下单购买。满怀欣喜的收到货后,小郑发现该款盲盒尽管与原来购买的系列产品差别不大,但产品造型质感略显粗糙,外包装没有任何厂家及产品信息,也没有二维码验证真伪。意识到买了假货,失望又气愤的小郑立刻报了警。警方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经过深挖线索,犯罪嫌疑人孙某很快被锁定。

  掉入“圈钱”深渊

  原来,孙某是一家玩具加工厂的负责人,因为经营不善,订单日益减少,连续亏损。这时,孙某的男朋友李某“挖掘商机”,发现某品牌盲盒是热销产品,二人便决定共同生产销售仿冒盲盒。李某负责购买正版的盲盒玩具作为样品,孙某则安排工厂师傅制作模具、调制染色等,短短一周后产品便新鲜出炉,且一套盲盒的成本只要30元。接着孙某通过电商平台对外发布盲盒信息,销售价格在每套110-130元之间。不足正品售价的一半,让二人迅速打开了销路,翟某、路某、黄某等电商从业者先后成为二人的销售商。仅仅十个月的时间,孙某、李某的销售额将近200万元,翟某等销售商的销售额均在10余万至100余万元不等。

  “特殊版”规避风险

  孙某、李某及其销售商均知道此举系违法犯罪行为,为规避平台查验及法律风险,他们在产品链接及页面上,除了使用正品产品的图片、名称、注册商标外,还加上标注“特殊版”。“就是为了让消费者知道,这不是正品”。但当消费者咨询是否为正品时,孙某等人又谎称,这是“特殊版”,不明确告知消费者是假冒、高仿产品。

  经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孙某、李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翟某等其他销售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缓刑二年至三年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至10万不等。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