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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 头版头条】徐州检察服务民企知心暖心
2020-05-21 08:3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闫纪成

  5成以上税收、6成以上国内生产总值、7成以上技术创新成果、8成以上城镇劳动就业……相比作为国民经济中流砥柱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怎样贯彻“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做民营企业最“知心”“暖心”的人?徐州市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市工商联会签《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顶层设计,突出服务导向,加大保护力度,以实际行动交上精彩答卷。

公正司法,遮风挡雨护航企业

  2012年7月,民营企业家王梦州(化名)向夏东原(化名)借贷700万元,4天后偿还全部本息。但是,却没能把借条拿回来。

  六年后,王梦州被夏东原告上法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王梦州被判赔800余万元。企业一夜之间破产,他不得不远走新疆打工还债。

  “在办理一起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时,我们发现与夏东原相关的民间借贷纠纷多达几十起,涉及的企业也多达十几家,‘套路’基本一样。”徐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柳红翔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后,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夏东原等14人恶势力团伙被一网打尽。经查,共有15家企业被夏东原等人通过虚假诉讼的手段强迫转让股权。

  在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徐州市检察院对该团伙涉及的15起虚假诉讼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抗诉,最终全部改判。王梦州的“无妄之灾”随之破解。

  这是徐州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通过严厉打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等犯罪行为,监督黑恶势力操纵的“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得到有力保护。

  为护航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全市两级检察院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19年以来向法院提起公诉95件164人。在办理“菠萝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件中,市检察院向受害企业阅文公司送达全国首份《诉讼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对潜在的受害企业开展网络公告送达。

  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两级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开通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接待涉企来访,受理企业申诉。

  市检察院3次在《徐州发布》平台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信息,通报5起涉营商环境典型案例,3起案例获评徐州市保护民营企业优秀案例。

宽严相济,办案不误生产经营

  王平(化名)是徐州一家颇具实力的科技公司实际控股人,2019年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立案侦查。由于拒不认罪,他被判处一年半有期徒刑,后提出上诉。

  企业一度停产,数百员工面临下岗风险。王平的辩护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徐州市检察院写了一封信,诉说企业面临的困境。

  办案检察官在检察长韩筱筠的指导下,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并细致做好王平的思想工作。王平深受感动,表示认罪认罚。徐州市检察院遂向二审法院提出对王平改判缓刑的量刑建议,得到采纳。

  “打击不是最终目的,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我们一直在考虑如何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最大效能。”徐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文婕说。

  2019年以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最高检《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个执法司法标准》,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

  铜山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伪造身份证案件时发现,嫌疑人张新阳(化名)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在重整公司股权分配过程中,因无法联系上股东华军武(化名),与同事一起伪造华军武的身份证件办理业务,因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华军武人在国外,资金早已撤出。张新阳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能够自首。考虑该企业在推动高新技术发展、解决人才就业等方面有着积极的贡献,铜山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新阳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案民营企业及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2起,建议适用缓刑15起,有效保障了65家企业的正常运转和4480余个岗位的稳定就业。同时,为22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涉罪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使他们尽快回归企业,从事管理经营。

雪中送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检察机关雪中送炭,让我们企业得以起死回生,现在已经全面复产复工。”日前,睢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委在辖区内走访时,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对他竖起大拇指。

  疫情期间,这家企业遭遇了一起合同诈骗,损失惨重。经检察机关起诉,实施诈骗的郭庆祥(化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被责令退赔企业损失。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签订合同的该企业副总经理岳文兰(化名)和行贿人郭庆祥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订立攻守同盟,以利息的名义收取行贿款,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经追诉,岳文兰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办案人员从岳文兰处追回受贿款项24万元,又从行贿介绍人李学中(化名)处追回非法所得104万元,并将这128万元一同返还给该企业。

  为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时期,徐州市检察院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涉企刑事案件办理的18条指导意见。两级检察院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准确把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精准开展法律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利用线上直播平台开展“法润民企”政策解读活动。沛县检察院把精准扶贫中发现的贫困人员,推荐到遭遇“用工荒”的企业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开展了支持民营企业起诉专项活动,到目前为止,支持企业起诉22件,其中一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该院还对一起涉及企业的虚假诉讼案监督改判,为企业避免了600余万元的损失。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司法办案连续九年全省先进,以工匠精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做到了以公平正义维护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徐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王海永评价说。

  既胸怀全局,又脚踏实地,以“大家”格局着眼经济发展,以“工匠”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徐州市检察机关一直在路上。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