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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肖某提起公诉
2021-11-23 10:05: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日前,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肖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商标权利人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许可,雇佣肖某乙、郑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从余某(另案处理)处购进假冒“xiaomi”、“MI”注册商标的电源适配器、电池等商品并在其经营的“孚奥数码专营店”淘宝店铺上对外出售,销售总金额共计人民币259000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