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科学谋划推动全市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建设,3月24日,徐州市检察院召开“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来自最高检、省院、高校、行政机关的专家、学者和检察业务骨干,聚焦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与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热点问题等开展深入研讨。
第一单元主题报告。市院韩卫东副检察长以“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路引航推动徐州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作报告,国家检察官学院公益诉讼教研部杨会新教授进行与谈。大家一致认为,要立足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提升公益诉讼司法办案质效,强化制度供给,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实现制度完善。
第二单元主题研讨。鼓楼区院陈士莉检察长、沛县院王琦检察长、睢宁县院戴广栋副检察长就“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与完善”主题进行研讨,省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严中良(主持工作)进行点评。
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辉、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处长陆晓旭(主持工作)、泉山区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王伯虎就“检察公益诉讼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徐州工程学院环境工程学院郭莉副院长进行点评。
第三单元专题培训。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环境食品药品技术处吕俊岗处长以“南四湖专案”办理为例,向大家讲解“技术支持公益诉讼办案”的相关情况,并对最高检发布的公益诉讼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国家检察官学院杨会新教授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践难点与理论创新”为主题,为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授课。
市院王旭奇检察长从“做实‘平台+人才’,增强战斗力”“做优‘案例+数字’,扩大影响力”“做强‘机制+治理’,提升贡献度”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近年来徐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并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对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善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徐州实践样本提出意见建议。
省院陶国中副检察长在专题培训中,以现场互动提问的方式向大家强调了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现代化建设的落实路径。一是要牢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初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专门对建立这一制度作了说明,突出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因此,要从制度设计的初衷出发,研讨谋划制度完善的方向。二是要明确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内容。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不是单纯的立法推进或办案数增长,要在法律供给、协作机制、调查取证等方面协同发力,要充分谋划公益诉讼检察现代化建设的图景,以系统观念正确把握。三是要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检察监督不同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更是支持之诉、协同之诉,而不是追责之诉。因此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要以这一定位为指导,不断丰富实践积累,展现出检察公益诉讼的独特制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