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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研发“案件空间”小程序——徐州云龙检察:规范办案交往接触新举措受代表委员肯定
2020-10-16 08:59: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期间,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掌上智慧检务平台“云龙微检察”又添新功能——“案件空间”小程序,着实让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律师又“惊艳”了一把:小程序后台全程记录讯问过程,检务督察部门通过回放,随时可以直接、客观、精准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官与关联人的交往接触行为的规范性和正当性。

  日前,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小李正对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案件进行诉前讯问,讯问室内检察官和书记员提前就坐,被讯问席空无一人,犯罪嫌疑人蒋某和其辩护人均身在千里之外的山东青岛。蒋某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被采取强制措施,居家取保候审。

  小李拿出手机,打开“云龙微检察”微信小程序在线服务功能,选择“案件空间”模块,根据信息栏提示完成微信实名验证后,不过几秒中,蒋某和其辩护人按照事前预约时间登录,如期出现在讯问室显示屏的合成画面上。检察官宣布开始讯问,历时一个多小时,三方三地视频连接,蒋某在其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上述讯问过程全部被小程序后台全程记录了下来。

  该院技术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陆琪介绍说,上述案件使用的“案件空间”是新增模块,能满足检察官、律师及案件当事人三方甚至更多方在平台上同时文字、语音、图片视频交流,如同在实体讯问室一般,实现交流沟通全天候不打烊,既减少了当事人奔波,又保留了讯问的严肃性和司法仪式感。

  “规范司法倒逼技术创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谈及“案件空间”模块研发初衷和过程时强调,当事人、律师在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打电话与检察人员沟通案件、阐述意见,有时直接向检察官递交材料等情形,极易造成双方不规范接触交往,且不易被发现,作为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必须根治。而为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交往接触行为,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权益和律师执业权利,该院近期出台了《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官与律师、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制度,要求检察人员除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外,必须通过“案件空间”小程序与当事人、律师进行非接触式交往,否则视为违规,“案件空间”模块应景上线,实现了这一司法需求。

  “很方便,一键可操作,功能很强大,除了在线沟通交流,还可以预约阅卷、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在线签收法律文书。”该院队伍教育整顿“开门搞整顿”第三次座谈会上,云龙区人大代表、 徐州大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磊对“案件空间”新模块连连称赞,对该院整治顽瘴痼疾即知即改、立知立改的态度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云龙微检察”小程序是该院精心打造的定位于监督和服务并重的互联网平台,早在2019年底就上线服务了,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时期,为保障正常办工办案秩序发挥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许。除前文提到的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交往、实现相关办案功能外,目前该平台还涵盖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监督、听证调解、司法救助办理等20余项功能模块,服务功能丰富,俨然一个“线上检察院”。自上线以来,已通过该平台公开了1708件案件信息,无接触办理168起刑事案件,远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00余份,受理公益诉讼线索45件,受理在线信访案件38件,开展未成年人在线帮教40余人次,远程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和不起诉宣告12人,开展在线直播课堂6次,平台点击量近万人次,在线社区矫正教育30余人次,答复各类程序性和业务咨询近千次,累计点击访问量达两万余人次。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