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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沛县:成功办理非公经济救助案
2021-03-05 08:4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刘勇 李培友

  近日,徐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向沛县检察院送来了两面锦旗,并连声感谢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保障了员工就业和企业发展。

  2016年初,王某代养殖户与李某某经营的徐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代养鸭鹅合同,约定徐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提供饲料,鹅养成后,徐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按照约定价格回收,核减饲料款后即为养殖户的盈利。2016年5月至6月期间,王某与其丈夫耿某,先后自徐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拉走价值139.6万元饲料。鹅养成后王某私自向养殖户收购鹅,后低价销售给他人,并教唆养殖户欺骗徐州某食品有限公司,非法占有剩余饲料款,于2016年8月30日逃匿,后于2017年2月24日被抓获归案。

  自2016年被王某某诈骗后,徐州某食品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工人工资无法发放,企业生产困难。新冠疫情暴发后,居民食用肉类短缺,因其企业属于肉类农产品加工宰杀,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李某某,让其积极恢复生产。李某某从防疫大局出发,响应政府号召,克服疫情影响,对外私人借款,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既有效缓解了居民鸡鸭鹅肉类供应短缺问题,又为当地几十名贫困居民和残疾人提供了就业机会。但因受疫情影响,其企业效益较差,加之还款压力较大,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其雇佣的贫困户和残疾人,已经连续三个月仅发放了小部分工资用于维持生活。目前,该企业再次面临停产停工的困境。

  为稳就业,保产业链供应,综合考量李某某的实际困难,沛县检察院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经快速报批审批,向李某某发放了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护航非公经济的典型案例,更是徐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非公经济救助案件。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