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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我终于可以正常生活了”
2024-11-27 09:24: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管莹 张睿 胡晨涛

  “账户解冻后,不管是给孩子缴纳学习费用,还是外出务工,都不再受影响了。我终于可以正常生活了。”日前,李某在电话中向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诉说自己的近况。

  2023年6月,铜山区检察院在开展一场普法宣传活动中,收到了当事人李某的监督申请。“借款合同上的签字和捺印都不是我的,我离婚后就从原住址搬走了,原来的手机号也不用了,我从没收到过法院传票,也没参加过庭审,法院就判我败诉,申请再审也被法院驳回。请检察机关还我公道!”李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原来,某银行以李某与其丈夫周某于2017年向银行借款10万元一直未归还为由,将李某及周某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虽然李某和周某已于2018年离婚,但这笔借款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且借款合同上有夫妻二人的签字和捺印,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2年12月,李某在使用银行卡时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了,经打听才知道,自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承办检察官认为,要证明借款合同上的签名及指纹并非李某本人所留,就要进行司法鉴定。鉴于李某与周某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经济较为困难,铜山区检察院主动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后,决定委托徐州市检察院进行笔迹鉴定、江苏省检察院进行指纹鉴定,三级检察院上下一体、协同履职。

  为了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检察机关与案涉银行充分沟通,在其见证下,先后调取了李某的劳动合同、自愿离婚协议书等多份材料,并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采集了李某的指纹,同案涉借款合同中的签字和捺印一并提交鉴定。经鉴定,借款合同上的签名和指纹均不是李某所留。

  “我只想尽快了结这个案子,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出,我好赶紧外出打工赚钱。”李某表示。检察官认为,如果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案件审理还要经过一段时间,并不符合李某的诉求。于是,在征得李某同意后,铜山区检察院会同法院多次组织案涉银行与李某沟通交流,促使银行主动撤回了对李某的执行申请。随后,银行委托代理人与李某签订了和解协议。法院经审查后,对李某的银行账户予以解冻,并将其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