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回访,持续传递检察温情
“不知道小哥俩最近生活怎么样?年底了,我们去看看他们。”临近年关,徐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再次来到小刚家里,看望他们哥俩,这份关爱已持续了三年。
2021年,一起刑事案件让小刚兄弟二人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当时哥哥小刚四岁,弟弟小明一岁。徐州市检察院依法为其申请了8万元司法救助金。考虑到小刚家中只有年事已高的爷爷和救助金使用安全问题,检察机关决定联系当地村委会进行分期发放。由检察机关和司法社工进行监督,联系当地民政、妇联、乡村振兴局、公安、医院等部门落实一系列救助措施,为小哥俩量身打造长远生活保障。
案件办完后,检察官依然牵挂他们的成长,并定期进行走访。“现在小刚在小学挺好的,小明也上了幼儿园,我们的日子越来越好了。”小哥俩的爷爷对检察官连连说道。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是我们不变的工作理念,对于小哥俩的成长,我们还会持续关注。”徐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说。
跨省救助,接力温暖异乡人
山东菏泽、河北蠡县,近日,徐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先后奔波一千多公里,为被救助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与当地检察机关加强协作,联系有关部门为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最大限度为因案致困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
杨某某系来徐务工人员,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身亡,留下患有严重疾病、无生活来源的90多岁的父母和5岁幼子,家庭陷入困境。徐州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家庭争取到6万元司法救助金。为解决该家庭“两老一小”长远生活保障及孩子教育问题,徐州市检察院向杨某某户籍地检察院发送社会救助线索移送函,协调落实多元化救助帮扶措施。
家住河北蠡县的李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遭受重伤,身体瘫痪,家庭陷入贫困,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徐州市检察院和睢宁县检察院共同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并上门慰问,鼓励其重拾生活信心。同时,积极与蠡县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与当地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单位开展座谈,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措施。
军地协作,联动救助解军忧
“这是司法救助金,请您收好。”在徐州市检察院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检护民生”司法救助工作中,4万元司法救助金被送到了陆军某边防旅战士满某某的奶奶手中。
满爷爷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身亡,被告人因家庭困难未及时履行赔偿。满奶奶年事已高无法进行长期劳作,失去生活来源,家庭陷入困境,这让正在服役的满某某很是焦心。徐州市检察院收到南京军事检察院发函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后,依托两家之前会签的《关于加强涉军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为满奶奶办理司法救助。同时,与南京军事检察院协作,联系地方政府将满奶奶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开展结对帮扶,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持续关注其身体健康及生活状况,进一步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公证提存,解决救助后顾之忧
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为被救助人小雨申请司法救助金后,介于其生活在徐州,是未成年人且无合适监护人监管救助金,遂向徐州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考虑到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宁徐两地检察机关经会商决定,小雨的司法救助金可以按照《徐州市检察机关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通过徐州市公证处提存管理、分期发放,由徐州市检察院进行监管。后徐州市检察院迅速为小雨落实办理救助金提存手续,并按照发放计划施行。
为帮助小雨健康成长,在徐州市检察院指导下,小雨户籍所在辖区铜山区检察院与当地乡镇、派出所、民政部门进行会商,开通“绿色通道”,将小雨纳入当地重点防止返贫监测和妇联“一户一册”关爱对象,妇联指定专人照顾小雨的日常生活,派出所安排该镇片警定期前往小雨家中走访,随时关注小雨的生活情况。
通过公证第三方对司法救助金进行提存管理,是徐州市检察院加强对司法救助金适用和管理的一项创新机制,立足公益性和灵活性,确保“专款专用、救得其所”。今年以来已通过该机制,为15名特殊救助对象提存救助金38.2万元。
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落地10周年。10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办案环节秉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原则理念,共救助120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06.52万元,并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为困难群众提供长远生活保障,近年来,先后入选最高检司法救助典型案例4件。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把“雪中送炭”工作做好做实,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