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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解开借条上的冒名之谜 江苏三级院一体履职帮助当事人攻克取证难题
2025-01-20 09:45: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管莹 张睿 李乐

  “钱还了,我也安心了!”近日,王女士早早来到江苏省邳州市检察院门口等候。在该院检察官的主持下,她将1.7万元欠款交还给了冯某。

  2011年,王女士当时的男友张某先后累计向冯某借款6万元,出具了3张借条,借条担保人处均有王女士的签名。将借来的钱挥霍一空后,张某就和王女士分了手。为了逃避债务,张某消失得无影无踪。冯某拿不到还款,又联系不上张某,遂将张某和王女士诉至法院。2017年,法院缺席判决张某偿还冯某借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王女士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然而,王女士对张某并未还款一事毫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背负了6万元欠款。直到2023年的一天,她发现自己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功能,银行卡内的钱也无法取出,经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才知道名下的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了,自己也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我和他都已经分手十多年了,凭什么让我偿还全部借款?我也没签过这么多张借条。”王女士不服气,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以超过再审期限为由裁定驳回申请。

  2024年,王女士来到邳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在审查相关材料后,该院依法受理了王女士的申请。王女士了解到,该案需要进行笔迹和指纹鉴定,还需要向鉴定机构支付高额费用,这让她犯了难。“我种地、打工赚的钱只能勉强养家糊口,没有多余的钱付鉴定费……”

  不鉴定,王女士要承担全部债务;鉴定,她又无力负担鉴定费用,怎么办?该院依托检察机关一体履职机制,组成由民事、技术、控申三部门联合履职的专案组。该院请求上级检察机关技术部门予以支持协助,由徐州市检察院进行笔迹鉴定、江苏省检察院进行指纹鉴定,经查,涉案的三张借条中有2张借条的担保人签名和指纹系张某伪造的。

  随后,检察机关邀请人民调解员开展民事检察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多次开展调解,最终冯某主动提出,王女士可以只偿还其本人签字担保借条的本金1.7万元。2024年12月,得知这一消息后,王女士立刻去找冯某还钱。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