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官帮我们追回被骗的钱,这些都是我们平时省吃俭用节省下来的养老钱啊!”6月4日,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举行的一场特殊退款活动现场,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激动地说。
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这场退款活动的当事人均是年过六旬的老年人,所退还的款项是老人们被诈骗走的平时节衣缩食存下的养老钱。
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间,被告人陈某某、陈某、刘某等人结伙,在徐州市铜山区、沛县等地,假借家电商家做商品宣传的名义,采取先宣传及赠送礼品的手段吸引群众关注、取得老年群众相信,再采取多次向老年群众退还购买推销产品全款的方式,让老年群众误以为购买推销产品都能退还全款。至最后一日,被告人陈某某等人还以退还全款的销售模式向老年群众推销净水机,待老年群众购买、安装净水机后,采用仅退还无用代金券或少量纪念币等财物的方式脱身。通过上述方式共计诈骗老年人50人,共计八万余元。
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充分利用认罪认罚制度,督促各被告人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促使各被告人认罪伏法,最终各被告人退缴了全部的违法所得。并与公安机关配合举办了此次退款活动。在退款活动现场,检察官现场说法,向老百姓揭露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法和方式,提高老百姓防骗意识,帮助老百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自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队伍整顿开展以来,按照中央和最高检以及上级检察机关要求,铜山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贯彻检察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出多项举措,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大实惠和更多便利,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