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透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8月7日,徐州市检察院九部对张某某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市院韩卫东副检察长主持听证会。
申诉人张某某不服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事判决,以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错误为由,向市院提出申诉。
听证会上,申诉人阐述了申诉事项和理由,申诉案件承办人及公诉案件承办人介绍了该案审查办理情况,对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宣读和展示,围绕申诉人提出的有关鉴定意见的争议,承办人员给予答疑解惑。之后,听证员进行闭门评议,并发表了听证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原案处理结果客观公正,适用法律准确适当。韩卫东副检察长还就相关问题对申诉人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申诉人表示,通过此次公开听证,解开了心中的“症结”,也理解了原审判决的理由和依据。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为提升执法规范化,会后第九检察部主动向参加听证人员征求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