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小夫妻恩爱有加,双方父母却大打出手。是抢娃风波?孩子教育?亦或观念冲突?
原来,小李、小张夫妻两人,为了偿还外债,私自出售了婚房。小李父母怀疑婚房出售背后有亲家的“小心思”,小张父母则因女婿不争气致女儿受委屈而对亲家耿耿于怀。
原本恩爱的小夫妻因双方父母的介入开始频频争吵。多次听女儿诉苦的张爸爸终于“忍无可忍”,于是带着妻子到亲家家中“讨个说法”。
从对对方子女的略微不满,到孩子结婚时的彩礼分配不均,再到照看孙女的观念不合,最后到小夫妻婚房出售的隐瞒,矛盾的多重累积让双方父母无法心平静气的商讨问题,四人情绪的火药桶被“点燃”,争吵时的恶语相向,转变为推推搡搡的肢体冲突。推搡中,张爸爸失手将李爸爸推倒在地,致其牙齿断了三颗,轻伤二级。
李爸爸气急之下报了警。
公安机关立案后,李爸爸以补牙、康复治疗为由索要10万元赔偿金,张爸爸原本就生亲家的气,现在更是以牙断非其肢体攻击所致为由拒绝支付这么多“冤枉钱”。
多轮调解无果后,案件被移送至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夫妻俩也受伤了,没问他们要医药费就不错了。再说了,李老头断的三颗牙当中,有一颗之前就坏了,我们赔两万,已经够有诚意了,别想讹人!”张爸爸有些愤愤不平地对检察官说道。
检察官仔细审查后认为,本案是由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轻伤害“小案”。办理这类案件,绝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若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其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虽然张爸爸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如果仅仅一诉了之,三组家庭、六个亲戚或许会因此“分崩瓦解”“形同陌路”。如何将“枫桥经验”落实到具体办案过程中,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办案始终,对“症”下药,修复三组家庭受损的“亲情”,促成双方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考验着检察官的办案智慧。
经过沟通了解,检察官全面摸清了小李、小张父母双方多年来心里存在的不满,决定和李爸爸来一次敞开心扉地沟通:“毕竟还是一家人,事情发生后不还是儿媳妇跑前跑后带着你看牙、治病,小俩口卖婚房也是为了替儿子还债。而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能判给的经济赔偿仅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如果执意坚持,老张真因此事受到刑事追究,小俩口的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两轮调解后,李、张两家同意各让一步。
“检察官,双方老人帮我们买房、带孩子本就不容易,这次也是因为我们自己不争气,让他们动怒。”小夫妻积极促成和解的态度让接下来的调解顺畅了许多。在检察官的主持及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张爸爸与李爸爸达成赔偿共识,双方自愿签定和解协议。在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们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云龙区检察院对张爸爸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至此,三组家庭的生活终于回归了平静。
家和万事兴!凡事咱都讲理、守法、通情,哪有过不好的日子、过不去的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