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接待报案、控告、举报和申诉;
2、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
3、受理刑事赔偿申请;
4、律师阅卷接待;
5、提请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受理;
6、提供法律咨询;
7、行贿档案查询;
8、检察业务相关文书开具;
9、组织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民事调解;
10、组织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听证会;
11、接受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
1、受理、接待报案、控告、举报和申诉;
2、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
3、受理刑事赔偿申请;
4、律师阅卷接待;
5、提请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受理;
6、提供法律咨询;
7、行贿档案查询;
8、检察业务相关文书开具;
9、组织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民事调解;
10、组织与检察工作相关的听证会;
11、接受特困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