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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检察院举办“三个规定” 专题讲座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2020-08-03 08:57: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进一步抓实徐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7月31日下午,徐州市检察院举办“三个规定”专题讲座暨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最高检检务督察局二处处长任文松作专题辅导讲座。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王旭奇代检察长进行动员部署。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第一驻点指导组检察组有关领导、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处张承平处长及省内其他设区市检察院负责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第二督导组有关领导参加了专题讲座。

  任文松处长为两级检察院干警作了题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有关问题的解读》的专题辅导,对“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详细内容、最高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举措,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打算等,均做了详细解读,条分缕析,深入透彻。

  他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党规和法律规定的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需要,也是保护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的需要。他详细解读了“三个规定”明确的禁止性行为,强调对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的都要记录并予以通报和追究责任,司法人员依法记录应受到保护,对检察人员没有全面如实记录的予以追责,禁止司法办案人员同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他认为,目前,检察人员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过程中,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均衡、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追究衔接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最高检充分认识到了这些问题,为了加强“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和制度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从机制体制上更好地保障“三个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专题讲座之后,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上,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旭奇就全市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王旭奇代检察长深入阐述了为什么要开展这次“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如何开展这项工作。

  他说,从大的方面看,执行“三个规定”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是对干部严管厚爱的表现,也是干警对自身的保护。从现实紧迫感看,“三个规定”要解决的问题,排在“六大顽瘴痼疾”之首,是专项整治的重点,必须一着不让地抓紧抓实。

  01要加强引导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面向的是全市检察机关。两级检察干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及相关文件学习读本》《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应知应会手册》等文件精神,切实将“三个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升华成指导思想,外化落实到实践,转变为自觉行动。

  02要明确举措

  教育引导环节,要通过组织学习、各支部再部署,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认真排查环节,要全面摸排有关问题;集中治理环节,要按照司法责任制和党纪法规有关追责问责的规定,区分问题性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规范落实环节,要总结经验做法,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记入干警廉政档案、领导干部的业绩档案,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03明确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安排在7月份,下发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实施阶段安排在8~9月份,根据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的查纠问题环节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有序推进。检查总结阶段安排在10月份,对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整治成果长效化。

  04明确重点

  对2015年3月以来办理的案件全面进行个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办案人员要逐案梳理,逐案报告。对因不了解具体工作要求而漏报、忘报的进行补报。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要达到的目的是“提升品质、增强质效、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道路”,努力做到: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和效果极大提升;队伍形象得到显著提升和广泛认可;制度措施得到完善细化。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辉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专题讲座暨动员部署会以电视电话的形式召开,市检察院全体人员在市院三楼主会场和十楼分会场参加;各县(市)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在各院分会场参加。

  编辑:耿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