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文件内容。市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旭奇主持会议。
王旭奇代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是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全面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态势的迫切需要,是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下扎实思想基础的任务要求。文件规定的内容很丰富、也很具体,检察干警要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常开展学习,对照自身学、组织部门学。
王旭奇代检察长强调,通过学习要注意三个方面:
一、增强三个意识
1、增强党员意识。要时刻牢记自己是检察人员,但第一身份是党员,要摆正这个身份,自觉学习遵守党的规章规程;
2、增强组织意识。作为党组织的人,一切政治、学习、业务等活动都是在组织范围内,检察人员办案要遵守组织办事规则,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
3、增强规矩意识。这是新时代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我们的党和国家能拥有如此强大的动员力量,就来源于规矩。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作为党的普通一员,对于上级规定和党组织要求,要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不打折扣,不搞拖拉。
二、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要对组织、对下属负责任、有担当。作为领导,看到小问题不及时制止,形成大问题,这对于组织和下属实际上是不负责任;平时严格管理,杜绝破窗效应,这才是担当。要把握好严管与厚爱的辩证关系,拿捏好体恤与心软的尺度。
三、运用好三项机制(鼓励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
特别是容错纠错机制。徐州检察机关在向全国领先的目标冲刺过程当中,在探索过程中,工作做得多的人容易出现错误失误。要用制度保障鼓励那些为了工作,有能力、敢探索的检察人员扎下根、绷紧弦,大胆地做,大胆地闯。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鲍书华向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文件内容。三位部门负责人围绕会议主题分别做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