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报告个人及分管部门整治违反“三个规定”和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项顽瘴痼疾情况,承诺清理完毕,自愿接受监督。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驻点指导组两名同志到会指导监督。会议由云龙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青主持,其他班子成员全部到会。
会上,吕青首先报告了云龙检察院整治违反“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四项顽瘴痼疾整治情况,剖析了自身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带头作了表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相继检视剖析发言,并就本人及分管部门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作了说明,承诺上述问题清理完毕,并自愿主动接受监督。
到会指导组同志指出,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突出,问题查纠举措扎实,思想发动深入,建议继续以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为目标,做好成果转化,注重抓源治本,研究分析产生顽瘴痼疾的管理漏洞、制度缺失,认真总结提炼,推出具有云龙特色、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
吕青要求务必深刻查核个人和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将问题清理完毕,并主动接受监督,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再发力:进一步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和贯彻,用好谈心谈话法宝,帮助干警彻底消除认识误区和思想顾虑。建立健全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项顽瘴痼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抓好顽疾整治。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