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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彰显徐州检察担当
2022-01-10 15:42: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2022年1月5日,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上,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以《全面能动履职 紧抓常治长效 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彰显徐州检察担当》为题作经验交流。徐州检察机关共5个先进办案团队和7名先进个人受到省院通报表彰。

  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徐州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中心,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深化工作成效,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69件431人,起诉89件1011人,徐州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9人省级以上立功受奖,1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侦查监督案例,1起案件入选高检院扫黑除恶典型研讨案例,1起案件在省院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起案件入选省院公告案例,1起案件入选全省优秀抗诉案例,9起案件被评为省院典型案例,工作经验3次在省级会议上发言。

  一是统筹全局,大要案办理成效突出。省检察院统筹全局,精准指导把关,市检察院统筹全市力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成功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周某某涉黑案、中央督导组关注的王某某涉黑案等一批大要案。

  二是强化监督,深挖彻查“保护伞”成效突出。出台《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工作意见》等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一身二任作用,注重刑民同频互促,有力推动“一案三查”、一体发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经验被高检院、省院简报推广,得到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表扬和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高度肯定。

  三是全面履职,服务社会治理大局成效突出。立足办案,围绕黑恶案件特点规律、监管漏洞,开展十项专题调研,制发79份检察建议,推动扫黑除恶“打防治建”一体推进。建立跨省接边社会治理新模式,会同邻省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作配合制度》,做法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刊发。

  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徐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着眼常效长治,强化组织保障。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共29次召开党组会专题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4次专题调度全市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在原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常态化领导小组,保持专班不散、力度不减,并将专项斗争中经验丰富、表现突出的优秀力量纳入全市扫黑除恶人才库,进一步充实力量。5名扫黑除恶专班成员入选徐州市“新时代十佳检察干警”,1名成员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江苏最美法治人物”。

  二是严守法治原则,“铁案”标准不降。把肃清黑恶势力“漏网之鱼”作为开局之年的重中之重,紧盯旧案漏人不放,持续跟踪督促,共批捕4件11人,起诉3件16人。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坚持统一把关、督导督办、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院领导主办,从严从快精办新案。2021年,依法提前介入新侦办黑恶案件37次,对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贾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案、全省首例信息网络领域恶势力集团案等4件案件提起公诉。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治理成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健全主动作为的综合治理机制,把办案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制发检察建议,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修复基层政治生态;制定《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暨“两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活动方案》,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重点发力“四大领域”。办理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对落入周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套路贷”陷阱、无力缴纳职工社保的民企负责人贯彻“少捕慎诉”理念,推动优先执行400余名职工的社保费用,源头化解社会矛盾,最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获高检院张军检察长高度肯定。扫黑除恶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徐州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抓好即将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要求,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扩大治理深度广度,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更优检察履职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苏、法治江苏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