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院“三公”经费支出145.34万元,同比增加2.68万元,增加1.88%,主要原因是新购公务用车2辆。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比0%。2020年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1.7万元,占比97.5%,同比增加9.53万元,增加7.21%。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9.7万元,下半年新购2辆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
3.公务接待费3.64万元,占比2.5%,同比减少6.85万元,减少65.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减少,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检察院领导同志和外地省市检察院同仁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240人次。主要为接待高检院、省检察院以及外省市检察院等单位来徐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