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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3-21 10:15:00  来源:徐州检察发布

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3月20日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旭奇检察长所作的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徐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为奋力谱写徐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