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韩锋代表提出的《关于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建议》(第0243号)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立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扎口统筹、第八检察部承办人具体办理的机制,建议的办理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让代表委员满意、持之以恒提高办理质量,该建议的答复已按时办结反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徐检议〔2022〕1号)报送至市人大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韩峰代表,代表提出的工作要求均得到采纳落实,代表满意,办理结果为A类。
【落实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答复】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韩锋代表提出的第0243号建议的答复
2022-11-04 09:30: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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