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市妇女联合会提出的《关于加强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场性骚扰防治义务工作的提案》(第2016号)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立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扎口统筹、公益诉讼检察部承办人具体办理的机制。该提案的办理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让委员满意、持之以恒提高办理质量。答复内容从“一是深入排查调研,了解性骚扰预防工作现状;二是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形成保护合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委员提出的工作要求均得到采纳落实,该提案的答复已按时办结反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16号提案答复的函》(徐检案〔2024〕9号)报送至市妇女联合会、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落实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市妇女联合会提出的第2016号提案的答复
2024-11-20 09:49: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编辑:刘洋
更多…案件发布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裴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彭某某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某提起公诉
- · 徐州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宋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