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外部监督,近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陈某某交通肇事羁押必要性公开听证会。
该案系交通肇事案件。事故发生后嫌疑人陈某某主动报警、联系救护车,其家人对被害人近亲属赔礼道歉和及时进行经济补偿,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近亲属请求司法机关免予追究陈某某的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刑检部门承办检察官就能否对陈某某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申请进行公开听证,经检察长批准后,该院特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
听证会上,受邀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意见、现场提问、闭门评议后,发表了评议意见,并对听证会社会效果及检察人员职业素养给予高度评价。
下一步,该院将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范围,增强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