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谋划部署,坚持把维护民生民利、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创新推出了“公益诉讼+”为抓手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截至目前,云龙区检察院已就生态环境保护、噪声污染、公共安全保障等2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制发检察建议15件,全部被职能部门采纳并整改到位。围绕文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该院还分别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凝聚法治力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民生福祉
探索基层“善治”样板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后,云龙区检察院对辖区“飞线充电”和电动车上楼的情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会同职能部门建立了“基层监管+消防执法+检察监督”的工作模式,运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模式,加强公共区域管理、加装电动车集中充电车棚、增设电动车停放点、强化巡查力度,“飞线充电”和电动车上楼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小井盖大民生,云龙区检察院针对调查中发现的窨井盖破损、缺失、松动、移位、沉降等问题,与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督促开展整改治理,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对破损井盖进行修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云龙区检察院工作中发现辖区部分健身器材“四肢不全”“牙齿松动”“带病上岗”,存在破损锈蚀、部件缺失、零件松动、报废器材未及时拆除问题,不仅降低了群众运动健身的热情,也给群众日常锻炼带来安全隐患。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公共体育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排查,拆除了问题器材并安装了新的健身器材,并明确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定期检查和维护健身器材,保障群众健身环境和人身安全。
全力攻坚克难
树立基层“精治”形象
“这座彭城大地上历经了太多的历史变革,保护好这里的文物建筑,留存住时代洪流中的珍贵记忆,是我们检察人的应尽之责”。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丽介绍说。
坐落于云龙区文化路18号的银行旧址建筑群,是近现代重要历史遗迹及代表性建筑。
云龙区检察院在履职时发现,历经八十载岁月洗礼,其中三处文物旧址木质结构早已破败不堪,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和文物保护不力等问题。
检察机关辗转数家行政机关调取文物产权档案10余份,牵头召开了由文物、住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与的案件专题研讨会,就文物保护必要性、监管单位、修缮申报主体等问题进行协调磋商,通过上下一体推进,让文物建筑既“留”得住更“活”起来。
此外,云龙区检察院坚持文物修复与后期保护并重,将公益诉讼履职效果切实转化为文物保护效能。近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为徐州文物和文化遗产树牢坚实的保护屏障。
靶向协同发力
打造基层“共治”品牌
今年6月,云龙区检察院全面梳理人大代表建议,开展对黄山街道部分小区、企业相邻围墙公共安全隐患消除专项行动。经调查走访,发现该处墙体存在多处倾斜、裂痕、渗水等严重问题,影响1700余户居民的生活。
该院公益诉讼团队先后多次进行实地调查,会同相关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召开案件磋商专题会议,针对涉及墙体整改问题开展履职听证,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细化16项具体举措,确保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从“危险墙体”到“牢固屏障”的悄然变化,是云龙区检察院答好“六长出题”的一个缩影。
“答好‘六长出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检察官单枪匹马、就案办案还远远不够,更需要多方联动发挥好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爱晶介绍,为深化“六长出题”工作落实落细、走深走实,云龙区检察院分别与人大、政协部门建立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探索独具云龙特色的“个案办理+融合监督+系统治理”公益诉讼新模式,充分运用“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机制,探索在辖区街道成立驻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工作室,打造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沟通联络的高效平台,助力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
目前,根据代表委员、人民群众意见,已就公共绿化带保护、城市快速路噪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1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在办理个案、类案的同时,践行“诉源治理”司法理念,与行政机关形成社会治理合力,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整改落实从“一事一时”向“制度规范”良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