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吃的是现做的新鲜菜品,结果店家提供的竟全是预制菜品。希望商家能提前告知消费者,让大家吃得明白。”这是今年4月,睢宁县检察院在开展线下现场调查过程中,一名群众的问卷心声。
近年来,预制菜产业发展迅猛,但因缺乏监管,整体规范性偏低。今年3月,睢宁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称县域部分餐饮店在未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的情况下,使用预制菜进行销售,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该院第一时间走访调查,查明了相关事实,并发现外卖等网络交易平台亦存在此类情况。
睢宁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及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相关规定,商家隐瞒菜品真实情况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该院邀请睢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召开磋商座谈会。磋商结束后,该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督促、推动餐饮商家采取多样方式公示预制菜使用情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开展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向消费者明示告知的推广工作,并现场指导整改。目前,全县已有11家餐饮商家在门店醒目处和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预制菜使用明示。
“百姓小事既是大民生,也是公益诉讼履职的重要发力点。下一步,睢宁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职能机关的协作配合,筑牢县域预制菜食品安全领域‘防火墙’,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睢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