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刑事案件,一名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规定,本应只有两名辩护律师,但是江苏徐州的这起案件,怎么会有三名律师前来检察机关阅卷?究竟谁有辩护权?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官层层追问才发现,事件背后是一起由家庭矛盾引发的辩护权争夺大战。
今年8月19日,孙律师带着齐全材料来到云龙区检察院,申请调阅王某某的案件卷宗,却遭到拒绝。原来,该院案管工作人员在收到孙律师阅卷申请后查询发现,该案已有两名委托律师阅过卷,由于刑事案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最多只可申请两名委托律师,因此拒绝了他的申请。直到这一刻,孙律师才知道,王某某案除了自己还有其他委托律师。
云龙区检察院案管部门经初步核实了解到,王某某涉嫌刑事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其儿子小王第一时间委托了赵、张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二人到检察院完成了阅卷。随后,王某某妻子宋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案子委托给了孙律师,这才导致该案出现了三名辩护律师。
然而,原本只要宋女士和小王商量好解除一名律师的委托即可,但因为宋女士和小王是继母子关系,日常相处很是“微妙”。小王信不过继母,坚持委托两名辩护人;宋女士则认为,继子想要一个人占满辩护人的名额,将自己委托的辩护人“挤出门外”,不让自己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二人僵持不下。面对犯罪嫌疑人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和难以调和的内部矛盾,云龙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决定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入手,委托办案部门到看守所确认他本人的委托意愿。
“我之前说过了,把赵律师去掉,让我老婆找的孙律师当另一个辩护人。”王某某明确表示道。
既如此,这场跌宕起伏的“辩护人风波”应该尘埃落定才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王某某在提审中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他声称自己先后见过妻儿委托的三名律师,看守所为何会允许三名辩护人进行会见?通过询问看守所工作人员,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和会见资料,检察官发现,孙律师、赵律师分别会见王某某之后,小王委托的张律师也去看守所会见,并向看守所提交了小王签署的《撤销及变更委托律师说明》,明确表示撤销对赵律师的委托,因此张律师成了第三名顺利会见的律师。
但检察官在与小王、赵律师核实情况过程中,二人都表示没有解除委托的意向,也没有签署过《撤销及变更委托律师说明》。那么,这份《说明》从何而来?经过进一步调查,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小王和赵律师最终承认已经解除委托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的事实。
原来,小王不甘心父亲要求换掉自己委托的其中一名律师而选用继母聘请的孙律师,遂利用检察机关与看守所之间的“信息差”,安排了两名律师到检察院阅卷,目的是给孙律师在检察环节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掌握案件进程“制造”障碍。不承想,这么快就被发现了。
王某某的“辩护人风波”解决了,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小王和赵律师的做法,不仅妨碍了孙律师的辩护权,还严重影响了正常司法秩序。8月28日,云龙区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协商座谈,明确被解除委托关系的辩护律师应及时告知检察机关,退还复制的卷宗材料;同时,对于故意妨害其他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的行为,应予以惩戒。9月2日,赵律师因辩护权遭到解除,交还相关卷宗材料,而孙律师正在有条不紊地行使着案件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