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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政治建设的思考
2020-06-18 08:5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刘金强 高岩岩

  检察机关作为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也要从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讲法治。新时代背景下,随着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的内涵不断丰富,司法责任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多重叠加推进,引发干警思想波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的政治能力建设,通过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尤为重要。

  树立“大政工”格局,形成思想政治工作合力。受编制影响,基层检察院政治部一般3-5人,承担党建、宣传、组织人事、文明创建等多项工作,加之针对政工工作人员的培训缺乏针对性等因素,导致基层院政工干部队伍缺乏专门人才。因此,要强化领导发挥党组纽带作用,改变以往仅以支部为抓手的局面,形成院党组统领、政治部专司、支部、内设部门同步协同推进的格局,强化检察文化与思想政治建设的结合作用,以节日文化、红色文化、主题党日等为结合点,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形式和手段,调动检察干警参与思想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配齐配强政工队伍,提升思想政治建设专业化水平。

  找准“融合点”,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效果。离开业务讲政治,政治就是空泛的,离开政治讲业务,业务工作就缺乏一个贯穿其中的灵魂。基层院要发挥党组管大局谋大事的作用,积极探索“党建+业务”模式,找准思想政治工作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统筹推进,在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工作中提升干警的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在“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中,提升干警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在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活动中提升干警的担当意识等,通过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使思想政治建设有力量,使业务建设有灵魂。

  完善考核,通过完善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利用现代化科学手段,建立符合基层检察院特色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灵活、多元、科学的思想政治理论培训计划,确保思想政治理论武装有序有质。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考核体系,突出政工部门主体责任,发挥政工部门和内设部门“一岗双责”管理制度,确保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政治能力过硬作为招录新进、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干部提拔任用等选人用人的首要关口,激发基层思想政治建设的活力,保证一线执法力量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和作风过硬。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