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蒋新生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情况。
社区矫正,是指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也包括对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的法律文书送达和罪犯交付执行是否合法,依法进行的监督。
作为非监禁刑罚,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重点包括:纠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保护社区服刑罪犯的合法权利;督促对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收监执行。
徐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早,相应的检察监督工作也根基牢靠、成效较好。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社区服刑罪犯落实管控措施专项检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构成情况专题调研和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专项检察等;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细则》;切实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强力预防和纠正脱管、漏管、违法交付执行、违法变更执行等问题,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12人。2015年至今,共督促有关机关对违法违规或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收监执行16人。在不断对相关工作进行探索和完善的基础上,徐州检察机关还注重不断通过检察实践推动上级出台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