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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阳台种大麻,晒干即售卖 泉山检察官:涉及毒品必被严惩
2020-11-05 09:06: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你知道吗?长期吸食大麻或大麻中毒,会产生严重的焦虑感,重者达到恐惧程度,伴随有灾难感或濒死感。

  近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来某某贩卖毒品案获一审判决。来某某是一个音乐爱好者,为寻求刺激和灵感,他在一次音乐聚会上吸食了大麻。此后,为方便自己吸食,来某某开始在自家阳台种植大麻,除去自己使用的部分,其他多余的大麻,来某某晒干后即联系下家贩卖,而他的下家也多为“音乐发烧友”。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来某某在徐州市泉山区某小区附近、云龙区某小区附近、鼓楼区某小区附近等地,以50-100元每克不等的价格,先后向岳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等人贩卖大麻28次300余克。2020年2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来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来某某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20年8月,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来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说法】

  据了解,吸食大麻的人有较为固定的圈子,该群体对外将吸食大麻作为一种社交工具,圈内的人逐渐形成“追求时尚”“享乐至上”的“大麻文化”,并向外传播和渗透,这种现象值得我们警惕。司法机关应加强与社区等机构的沟通,围绕办理的典型案例对重点人群开展以案释法和禁毒普法教育,增强群众拒毒防毒意识。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