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泉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受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艾新平委托,泉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建华向会议作泉山区检察院刑事、民事诉讼及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曹东伟主持。
高建华副检察长从强化侦查监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充分保障法律权威等四个方面报告了刑事、民事诉讼及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并深入剖析了当前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随后,高建华副检察长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明确法律监督方向,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四个方面汇报了下一步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规划和打算。汇报过程中,该院干警刘世香、刘慧芳、张明星结合亲历审查的三起案件,重点围绕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办案过程、经验做法等方面,展示了该院法律监督工作的丰硕成果。
与会委员对泉山区检察院刑事、民事诉讼及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深化认识,建章立制,在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上采取积极措施,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诉讼及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职责,确保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与会委员还从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监督素质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泉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