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张艳、于效良等委员提出的《关于通过再审改判案件对民事伪证行为强化法律监督的提案》(第2020号)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立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扎口统筹、第八检察部承办人具体办理的机制,提案的办理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让委员满意、持之以恒提高办理质量。答复内容从“一是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对民事伪证等诉讼违法行为监督和惩处的基本情况;二是民事诉讼伪证行为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三是强化民事诉讼伪证行为监督的工作打算;四是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更加积极能动履职,形成防范、发现和打击民事诉讼伪证行为的工作合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委员提出的工作要求均得到采纳落实,该提案的答复已按时办结反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020号提案答复的函》(徐检案〔2023〕4号)报送至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张艳委员、于效良委员。
【落实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张艳、于效良等委员提出的第2020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23 10:01: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编辑:刘洋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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