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汤永庆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欺凌预防监管与干预的提案》(第4227号)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建立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扎口统筹、第八检察部承办人具体办理的机制,提案的办理始终坚持服务保障中心大局、让委员满意、持之以恒提高办理质量。答复内容从“一是立足司法办案,减少校园欺凌案件;二是完善机制建设,防范校园欺凌事件;三是深化“检•爱”品牌,开展防欺凌宣传教育;四是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更加精准履职加强双向保护,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创新创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委员提出的工作要求均得到采纳落实,该提案的答复已按时办结反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22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徐检案〔2023〕6号)报送至市教育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汤永庆委员。
【落实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汤永庆委员提出的第4227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23 10:02:00 来源:徐州市检察院
编辑:刘洋
上下篇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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